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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4-31347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助推搬迁·安居圆梦”低收入农户购建房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市扶贫办《温州市乡村振兴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安居圆梦”工程计划的通知》(温乡振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低收入农户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县低收入农户建房困难申请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因征地或其他原因已经享受过政策或者相关部门赔偿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1、时间:属于近3年年新建房屋。

2、类型:整村搬迁、大拆大整、生态移民、避灾安置、危旧房改造、无房新建等类型。

3、面积:自建住房单间或者单套的没有违建情况的面积不做要求;两间或者两套的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购买房屋(合法)的面积在130平方米以内。

4、要求:①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智力或肢体残疾或者长期需要他人照顾的人)作为家庭成员审批共同建房的,需出具房产分配协议并加盖村(社)公章房,并确保该低收入农户实际居住;

②屋建筑需审批手续齐全且合法;

③乡镇(街道)要对房屋有无违章做好充分调查,确保上报房屋合法合规,同时请乡镇(街道)加强宣传,进村入户做到应报尽报;

④上报申报审批表格要规范,表格内容要完善,申请理由不能空,乡镇(街道)调查人员签字要写清房屋基本情况(核查时间,是否属于统批统建,面积楼层情况等),村、乡镇签字要注明签署时间并盖公章。

⑤各地要充分宣传,确保低收入农户新建房应报尽报,并将安居圆梦”项目入户调查表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三、资金补助

根据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购建房户数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确定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低收入农户搬迁资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屋正面图片(一式二份);

3、低收入农户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复印件;

5、土地、住建部门房屋建设审批材料(或房产证)。

6、“助推搬迁 安居圆梦”项目验收单

7、“安居圆梦”项目入户调查表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六、申报程序

(一)请各乡镇街道驻村干部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二)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确保上报材料真实。

(三)乡镇(街道)审核并验收通过后,将《申报补助农户名册》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中心。

(四)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报送名单分批次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联系人:张胜杰0577-67959865)

附件:1.助推搬迁安居圆梦低收入农户搬迁资助审批表

2.2024年“助推搬迁˙安居圆梦”申报补助农户名册

3.“安居圆梦”项目入户调查统计表

4.“助推搬迁 安居圆梦”项目验收单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助推搬迁·安居圆梦低收入农户搬迁资助审批表

编号:

户主


性别


家庭人口数


手机号


住房地址


住房面积

住房结构


搬迁地址


搬迁面积

搬迁方式


建、购房类型

地质灾害点搬迁()、洪涝区搬迁()、地震灾害区搬迁()、危房搬迁()、危旧房就地重建()、高山远山搬迁()、水源地生态搬迁()、无房户()、其他()

户籍所在地


所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现(暂)住址


所属街道居(村)委会


申请人家庭及收入情况

姓名

与户主

关系

身体

状况

单位或职业

身份证号码

年收入额及主要来源

小计(元)

主要来源


















































合计(元)



年人均收入(元)



申请理由

(写明申请者家庭成员、主要收入来源、现生活居住条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和搬迁意愿及其自己筹资能力等)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同意公开报道,接受社会监督,并授权各级扶贫办查询本人财产。

本人签字(手写):

年   月    日

户籍地居(村)

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有无违章建设情况)

调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及要求

1.搬迁方式栏:自购、本地重建、异地搬迁。

2.建、购房类型:从地质灾害点搬迁、洪涝区搬迁、地震灾害区搬迁、危房搬迁、危旧房就地重建、高山远山搬迁、水源地生态搬迁、无房户、其他等选择。

3.申请人家庭收入确定以申请前连续6个月的月家庭人均收入为准,与申请人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收入应计入家庭总收入之内。

4.身体状况栏:健康、一般、长病或残疾。

5.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明、疾病诊断证明、收入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需随表另附。

6.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7.附住房情况照片3张。

9.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街道)制作成工作台账备查,另一份报备农业农村局留存。

附件2

2024年度“助推搬迁˙安居圆梦”申报补助农户名册

县(市、区)(盖章):

乡镇名称

户主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户籍人数

原住房地址

原住房

面积㎡

原住房

结构

搬迁地址

搬迁面积

搬迁方式

银行名称

银行卡号


























































































































合计













填报人:                          分管领导:                                                         填报时间:

注:搬迁方式为自购、本地重建、异地搬迁

附件3

“安居圆梦”项目入户调查统计表

                      乡镇(街道)_______

乡镇(街道)

调查村(社)数

调查低收入农户数

有新建房户数

符合条件户数
















附件4

                    “助推搬迁 安居圆梦”项目验收单

户主(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

身份证号


户籍人数


地址


资金类型

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补助对象是否属于低收入农户


项目验收

情 况

房屋面积情况,有无违章情况。

签字(经办人)

乡镇(街道)验收

意 见

签字(分管负责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