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两新”政策  > “两新”政策
索引号 001008003014014/2024-31338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两新”政策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温州港集团、温州机场集团、市交发集团、市铁投集团、市交运集团:

《温州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9日


温州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也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浙江省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浙交强省办〔2024〕7号)和《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温政发〔2024〕14号),全面推进全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系列部署要求,以推动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交通现代化和“五区”建设总体要求,立足当下、系统谋划,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彰显特色、务求实效,全面实施基础设施、物流装备、公共交通、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标准规范等“六提行动”,以大规模设备提质增效推进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行业高端化、数字化、低碳化水平,为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交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基本形成技术标准领先、创新成果集聚、应用特色突出、安全保障有力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重点领域实现国际先行。

——数字赋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公路水路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力争示范通道通行效率提高2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

——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提前完成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淘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新能源公交占比、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分别达80%以上、9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8%。

——共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对标最高、聚焦最好、锚定最优”,加快提升基础设施“通达性”、公共交通设备“便利性”、交通产业发展“带动性”,高水平建设 “四网一城一体系”,新增更新农村公交90辆、新增更新客货邮车辆8辆,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 95%,3个“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升至98.8%以上。

——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工程、运输装备等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先进应急装备覆盖率大幅提升,应急响应处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提高到92以上,高速公路救援平均到达时间缩短2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智慧提升行动。

1.加快重点区域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和监测设备、数据服务设备、发布设备等改造升级,积极应用北斗系统等新型技术,推进收费站通行效率提升、服务区“区路车”协同服务、隧道路段智慧化运行管控和应急车道动态开放等场景配套设备更新,全面提升重点区域路网运行服务能力和监测管理水平。到2027年,推进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工作,重点针对全市繁忙的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实现市域路网通行能力扩容和效率提高,重大事故率降低10%。

2.加快高等级内河航道网数字化改造。以建设瓯江高等级内河航道数字化为重点,推动建设电子航道一张图,以水岸协同、航道信息动态发布、桥梁防碰撞主动预警系统、乘潮通航等场景建设,提升船舶通航服务能力,保障船舶高效,安全通航。到2027年,完成航道数字化建设70公里。

(二)物流装备降碳提效行动。

3.加快新能源重型货车应用。加大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在新增或购置运输车辆时,采用换电重卡、氢能重卡等。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企业自有场地等建设充换电设施、氢能加注站等,保障新能源货车高效运行和能源补给。探索在固定运输线路、港区内外等场景率先应用新能源重型货车。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重型货车50辆;其中,2024年新增新能源重型货车15辆。

4.加快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持续推动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建立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机制,鼓励企业提前淘汰更新。到2027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870辆,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其中,2024年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30辆,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300辆。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按期退出航运市场。建立老旧内河船舶淘汰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加大老旧内河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力度。鼓励老旧危险品船舶以“退二进一”等方式提前淘汰更新,提升船舶本质安全。到2027年,提前淘汰老旧内河营运船舶5艘,新增改造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客渡船舶(混动除外)5艘;其中,2024年提前淘汰老旧内河营运船舶2艘。

5.推进邮政快递设施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快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和智能设备应用。推动寄递企业因地制宜开展邮件快件处理中心智能化分拣设备、安检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寄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新能源快递无人配送智能调度、全方位监控及云管理等技术研发。支持相关企业开展新能源快递无人车配送等推广应用,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到2027年,新建改造智能化分拣设备5套、安检设备10套;新增干线货运车辆50辆,新增配送车辆160台,其中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80%;更新改造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2500台,新增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650个,基本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其中,2024年新增或更新改造邮政快递设施设备1305个。

(三)公共交通设备提能行动。

6.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和动力电池更新。按照“分类分步、兼顾绿色和安全”原则,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积极推广小型化、定制化城市公交车辆,鼓励各地推动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根据整车生命周期和“三电”技术耦合能力,在确保安全适用情况下,分步更新电动公交车动力蓄电池。到2027年,实现200辆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其中客货邮适配车型不少于8辆;完成100辆电动公交车动力蓄电池更新,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力争达95%。其中,2024年实现50辆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完成25辆电动公交车动力蓄电池更新。

7.推动出租车新能源化和驾培车辆更新。统筹使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专项补助资金,落实新一轮新能源出租车推广鼓励政策,加快引导和鼓励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教练车,引导企业购置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每年新增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比例达到90%。到2027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15000辆,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达90%;国六排放标准驾培教练车占比80%以上,新增更新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300辆。其中,2024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6000辆,新增更新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60辆,全市开展智能教学试点的驾校不少于2家,安装智能教学设备的教练车不少于20辆。

8.推动航空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10年及以上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备更新,加快运输机场10年及以上老旧车辆设备新能源替代。加强航路优化、落地剩油管控等技术应用,实施终端用能设备及控制系统数智化升级改造,提升机场建筑高效低碳运行水平。合理布局并建设机场内部车辆设备充电设施,有序推动机场跑滑系统改造升级,推广先进适用电动滑行等技术。到2027年,更新新能源民航客梯车、旅客摆渡车、牵引车、食品车等特种车辆15辆;其中,2024年更新新能源民航特种车辆1辆。

9.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动车组新增更新。有序推广市域动车组节能降耗装备的应用。新增市域动车组优先购置永磁同步牵引系统、无油风源系统、变频空调、智能照明系统等节能技术。推动既有线路市域动车组逐步完成节能装备的更新替代。鼓励市域郊铁路结合线路客流实际,完善线路班次,加快推进列车等设施改造,加密列车班次,缩短行车间隔,增强乘客出行体验。到2027年,温州城市轨道交通新增市域动车组不少于11列,并优先选用永磁同步牵引系统,牵引能耗降低10%以上。

(四)交通施工机械提标行动。

10.推进交通工程机械更新。着力提升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性能,大力推动老旧机械设备、车辆更新迭代和智能改造,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隧道智能建造试点。全面淘汰私自改装、故障率高等影响施工安全的老旧设备。推动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加装倒车影像、语音报警、红外感应报警等智能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控系统。到2027年,更新换代工程机械装备100台(套),工程机械设备、车辆智能安全防护和监控系统安装率达80%以上;其中,2024年更新换代工程机械装备25台(套)。

11.推进港作机械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配置国II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的港作机械,持续推进智能化码头建设,推进龙门吊、起重机等港作机械设备更新换代。到2027年,更新淘汰港作机械31辆;其中,2024年更新淘汰港作机械16辆。

(五)安全保障设施提质行动。

12.加快公路应急专业化设备配置更新。不断升级公路安全应急设备,市级应急保障基地重点配备综合除雪破冰车、扫雪吹雪车、应急排水车等大型专业应急抢险设备和无人机、单兵通讯装备等高精尖设备,县级基地重点配备中小型专业应急抢险设备。加快推进山区海岛县小型应急设备配置,进一步提升抢险应急、灾害处置机械化保障水平。推广运用公路重点桥隧动态安全监测系统,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增强行业安全监管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7年,增配公路应急抢险设备、高精尖设备38台(套);其中,2024年更新公路应急抢险设备9台(套)。

(六)技术标准规范提级行动。

13.加快交通设备技术标准升级。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先进成熟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进一步提升运输装备、基础设施、工程机械等交通设备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强化政策与标准协同发力,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交通领域不达标高耗能设备,更新不符合规范的车船等。配合编制《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等长三角区域标准和《智慧高速公路 沿线设施共杆设计技术规范》《微公交运营服务规范》等标准,督促企业贯彻落实。研究编制市域铁路相关标准并发布。到2027年,组织或配合编制市域铁路、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等相关标准5个以上,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其中,2024年至少发布1则相关标准。

14.积极推动交通装备首台套研发。聚焦智慧交通、现代交通物流、港航服务、枢纽通道经济、交通建筑、低空经济、轨道交通等重点产业链,推动优势产业设备提能升级,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积极成立专班推广《浙江省综合交通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到2027年,全市综合交通产业增加值力争突破900亿元,稳居全省前三;依托全省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年均招引项目2个以上,力争累计引资额突破100亿元。全市范围内选取3个以上试点项目推广应用综合交通首台(套)装备产品。其中,2024年招引综合交通产业项目2个,引资额20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发挥资金撬动作用,争取各级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统筹现有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等,重点支持新能源车船推广、老旧车船淘汰、集装箱船舶发展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工作,建立资金分配与工作绩效、更新规模等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制定相应的配套奖补政策。

(三)强化供需对接。加大“供给端、需求端、金融端”沟通对接力度,引导交通装备制造企业生产适应行业发展的高性价比产品,聚焦营运货车、动力船舶、公交和出租车更新升级需求,开展集中洽谈采购对接。通过“政策宣讲、产品路演、产企洽谈、金融辅导”等方式,推动形成一批实际订单。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利用新媒体、报纸、网络等平台媒体,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各县(市、区)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制度。通过专题报道、培训会、观摩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加以推广,并上升为全市性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各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提供交通样本。

(五)强化责任考核。对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加强跟踪督办,重大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采用赛马激励、揭榜挂帅等推动机制,搭建平台,鼓励各县(市、区)、相关企业主体主动参与,形成更多创新性做法。支持各地将设备更新相关特色工作优先纳入交通强国试点。强化跟踪评估,将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纳入交通强市考核和行业碳排放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