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武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信用建设、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执法、执法业务指导(督办)、统战工作(民宗执法)、秸秆禁烧、交通治堵,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违章)、燃气管理、互联网+监管;分管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窗口)、执法督察指导科(执法业务指导、督办)、市政公用科(燃气)、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联系乌牛中队、桥下中队、岩头中队、岩坦中队、大若岩中队。
潘洪武,男,汉族,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