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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批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嘉县泽位食品店的长豆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泽位食品店的长豆角,批号(生产日期)为2023-10-17,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23日作出“永市监处罚〔2024〕3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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