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组织我县出让登记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0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组织我县出让登记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具体评审工作。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