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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浙农政发〔2023〕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浙财农〔2023〕27号),《关于2023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永农〔2023〕63号)及《关于调整2023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永农〔2023〕70号),现拟安排东城街道陡门村、碧莲镇大岙村、溪下乡麻茶村等十八个村永嘉五金智能智造工厂建设项目入股财政补助资金,总计9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0万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永嘉县2023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安排表 二、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10月7日。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238862。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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