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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永嘉县融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永嘉县清水埠岙儿垟地块改造项目(安置出让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地址在永嘉县瓯北街道清水埠社区,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总图(以下调整不影响总图指标): 1、1#楼室外标高调整由原来的7.1降至6.75。 2、5#楼侧面下地下商业增加室外扶梯。 3、13#楼农贸市场侧面下地下商业坡道变窄、坡道顶盖取消,增加室外扶梯。 4、北侧地下商业街商业轮廓微调。 5、2#楼与3#楼之间增加景观大门及构架。 二、 地下室(以下调整不影响总图指标): 1、地下室商业街北侧增加扶梯,坡道宽度相应修改;东南侧出入口增加扶梯,室外楼梯相应调整。 2、地下商业街北侧平面微调。 3、南侧地下商业货梯位置、楼梯位置调整。 三、 单体(以下调整不影响总图指标): 1、1#楼商业室外标高调整,商业改大开间,商业层高统一为4.2米。 2、2#楼商业室外标高调整,商业层高4.15米加高至4.2米。 3、4#楼幼儿园平面局部调整,包括广播室位置、班级内卫生间、洗衣房、厨房等优化。 4、5#楼北立面窗调整,增设外门。 5、11#楼商业层高3.85加高至4.2米,因此整栋楼抬高0.35米。 调整后建筑布局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57672658)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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