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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森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配齐完善政策服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政协提案29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切合永嘉当前实际,意见中肯,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同时,对如何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县的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商议后指定承办班子领导、科室和承办人员,组织相关科室同志走访调研,并与您沟通协商。 一、近年来我县生育水平整体情况 自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我县生育水平整体呈现下行趋势。2016年全县户籍出生人口总量虽有所增长但未达预期,2017年起全县户籍出生人口总量持续下降。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未出现如期效果,总体情况反而进一步下降。
全县户籍育龄妇女人数呈逐年减少趋势,育龄妇女尤其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的持续减少将对我县未来人口出生数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孩政策出台前,永嘉县对本县生育管理的20至44周岁已生育二孩的100对已婚有偶育龄妇女开展了生育意愿抽样调查工作,调查显示,100对调查对象,其中有5对夫妇明确意愿生育三孩,占总调查对象的5%;有95对夫妇明确不再生育三孩,占总调查对象的95%。育龄群众生育意愿普遍不高。人口发展与生育成本、养育成本、教育成本、生育观念、生育意愿以及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现阶段托育服务不足,服务价格高,孩子照料主要由家庭承担,都压制了再生育;工作压力大,影响职业发展也是女性进行生育决策所担心的重要因素。 二、工作开展情况 自国家三孩政策出台以来,永嘉县委、县政府、卫健局党委高度重视人口工作,作出相关优化生育政策及人口均衡发展批示,并多次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制定《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国家三孩政策落地落实,积极参与打造“浙有善育”服务品牌。 我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文件,做好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不再出具、审核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同时,并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及时、足额拨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我局扎实推进家庭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宣传新的生育政策,倡导新型家庭健康理念,营造良好和谐的生育养育社会氛围。截止2022年底,全县累计开展家庭健康大讲堂、“优生优育进万家”等各类宣传活动近300场20000人次。 我局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适合永嘉当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模式,满足不同家庭入托需求,切实解决家庭婴幼儿照护困难,助力三孩政策有效实施。制定出台《2022年永嘉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有已备案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班)共93家、托位数2979个,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3.42个;全县乡镇(街道)已有备案或幼儿园延伸办托的机构覆盖率达63.64%。坚持家庭养育为主、机构入托为辅的理念,对托育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民生实事托育机构加强重点跟踪监管,定期了解进展,指导解决问题,促进辖区内各类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提升社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同感。对备案托育机构进行规范运行管理,指导解决税收、用电等政策优惠。 推进我县母婴室规范化、人性化、温情化、智能化建设,全县现有公共场所四星级母婴室32处,标准化配置率达到100%以上。同时,加强母婴室管理服务和维护,完善智慧母婴室平台信息,强化线上母婴室管理。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以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为重点,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大政策正面宣传力度,提升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持续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为永嘉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联系人:县卫健局人口和家庭服务中心 徐一兵 主管领导:陈忠 承办人:徐一兵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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