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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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我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规划和2023年农村能源发展需要,在各地申报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2023年度太阳能路灯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请各乡镇(街道)尽快组织实施,9月20日前完成安装和台账资料报送,9月20日以后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二、资金补助标准 根据永政发(2022)65号《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结合第三方询价和产品质量审查情况,确定2023年太阳能路灯补助标准为每盏2520元。购买价格高于补助标准的,按每盏2520元进行补助;购买价格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补助。符合询价条件的各太阳能路灯报价及供应商(附件3)发各地参考了解。 三、太阳能路灯规格与标准 4月19日,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温州隆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了6米太阳能路灯配置标准,请各地在购置太阳能路灯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标准(附件2)对产品进行检验,不支持购置低于配置标准(附件2)的太阳能路灯。 四、台账档案要求 请各地将太阳能路灯购买合同、发票、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及安装后的照片,于9月30日前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各村安装的太阳能路灯进行随机抽查,审查通过后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 联系人:厉和平,电话:1*******6(61**26)。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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