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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3-30269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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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两山合作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

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两山合作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永嘉县“两山合作社”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新模式,努力打通生态资源变资产资本的通道,系统集成制度创新,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高水平实现机制,高质量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样板,助力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生态产品管理体系,完善生态价值核算机制,健全生态资源产权制度,推进生态产业化,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转化新通道。立足永嘉生态资源优势,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多样化,拓宽转化路径,在建设“重要窗口”实践中打造永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模式的标志性成果,为全省“两山合作社”实践贡献永嘉经验,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永嘉样板。

(二)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优先作为发展的基础,在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下降的前提下,通过科学适度的权能集中、整合提升,探索集约化、高水平生态资源保护开发模式,实现生态质量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发力,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关键制度供给。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形成优势互补、多元主体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开发模式。

——共建共享,生态富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逐步建立集体经济下的股份化、公司化等治理结构,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健全利益分享和风险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改革创新,数字赋能。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改革创新产权、金融等体制机制,同步利用遥感信息、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赋能生态资源资产和生态产品摸底清查、智能利用、溢价开发。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通过调查摸底,在初步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永嘉县生态资源开发“一本账”,进一步明确项目清单,形成可进行推介的项目列表,并建立全县生态资源保护、开发、监管全过程工作机制。依托永嘉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即“两山合作社”),完善形成具备生态价值评估、收储整合、治理提升、融资服务、产业咨询、项目招商、资本对接、产品发布等功能的运营管理平台。选取沙头镇、桥下镇等一批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典型经验。

到2025年,县级“两山合作社”平台以及配套的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基本成熟,保护生态环境的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形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生态优势转化为永嘉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资源变资产、资本的模式,永嘉“两山合作社”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

到2035年,以永嘉“两山合作社”为载体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成熟完善,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四)实施范围

永嘉县“两山合作社”的近期目标资源以闲置和低效耕地、可安装分布式光伏的屋顶资源为主。中远期目标资源为全县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以及适合集中经营的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用地、农房、古村、古镇、老街等,重点以永嘉县农产品品质升级、全域旅游资源提质开发为着力点,聚焦农业标准地建设、全流程农产品产业链打造、永嘉特色地域品牌建设、景区及周边适宜旅游开发的单体资源,进行摸底、确权、评估、储备,并由“两山合作社”平台自主开发,或牵头引入金融机构、产业基金、旅游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对具备开发价值的资源资产进行交易融资、运营管理和开发利用,实现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高水平转化。

二、重点任务

1.组建运营平台。

以永投集团子公司永嘉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为永嘉县“两山合作社”的运营平台,行使产权收储、资源提升、资产评估、资产运营、市场交易等功能,构建县域生态资源资产运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平台构架,平台内部设置综合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招商运营部、风险评估管理部、数字科技部等部门,并相应增加人员配置。(责任单位:*永投集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2.建立运营机制

开展县域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主要包括全县分散资源整合提升,按照区域产业分类,策划形成集中连片优质的自然资源、资产项目包,构建“调查—确权—评估—流转—收储—策划—提升—开发—运营—监管”全过程工作机制,行使产权收储和资源提升、资源测量和动态管理、资源项目增信、融资服务、资源打包和市场交易全过程风险控制。积极探索发现县域内可开发资源价值实现新路径、新模式,并为乡镇(街道)两山合作项目提供技术和招商指导服务等职责。加强与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深度联动,构建资产储备-融资担保-价值实现高效转化机制。建立完善“利息+分红”回馈机制,激励各类主体将资源资产存入两山平台。(责任单位:*永投集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构建项目开发机制

积极探索引进优秀团队直接运营、引进金融投资主导运营、投资生态产业间接运营、参股招商项目参与运营等多元方式,推进“两山合作社”社会投资方、产业运营商等多方合作成立项目公司等模式建立,逐步构建投资多元、股权清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开发经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永投集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4.引导乡镇、村参与开发经营管理

适时成立“两山合作社”乡镇项目公司,推动与当地强村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合作,开展闲置生态资源资产收储,形成重点资源储备库,推进实施重点项目。建立完善“企业+村级组织+农业经营主体+村民”等多种经营模式,推动村民拿租金、挣薪金、分股金,形成多方利益共享机制。加强“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民合作”,允许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抱团”以生态资源资产使用权入股项目公司等多种形式,参与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依托“两山合作社”平台试点开展全域生态资源资产股份化改造,对区域内的生态资源资产进行分级分类管控、收储,适时推进开发经营。(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形成生态资源底图

1.摸清资源资产。清查全县主要生态资源,明确所有权主体。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数字平台等数字化载体,整合全县相关资源资产,建立永嘉县生态资源资产管理大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开展GEP核算。建立生态资产核算体系,编制年度GEP(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报告,全面摸清永嘉绿色家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形成资源底图。依托大数据平台,形成可视化的永嘉县生态资源资产底图,根据生态转化进展开展动态更新调整,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监测和管理。(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

(三)建立管控清单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大数据平台、GEP核算和资源底图,制定和完善各类资源资产评估标准,对全县可供开发的自然资源和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建立县、乡镇、村三级重点资源资产管控清单,由“两山合作社”统一流转或授权流转,并加强规划和用地指标管控,避免无序开发。(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重点机制创新

1.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依托永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县“农村资产信息超市”,搭建农地、屋顶资源、闲置宅基地集中收储和流转机制。深入推进“建立健全农村产权市场化运作机制”全国农村改革拓展试验任务,建立“一宗一码”项目溯源制度,迭代升级“农村产权信息超市”。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进一步打通要素流入农村的通道。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发证,推进有序流转、规模化经营。扎实做好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推进集体资产股权占有、抵押、继承、有偿退出等权能实现,探索开展乡镇、村全域山林股份化改造,鼓励合作社抱团发展,开展多元化、实体化经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加强自然资源整体综合保护与开发,对集镇、村庄、山林、农田和河流进行整体综合保护开发,形成规模化、生态化效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2.探索生态资源登记收储机制

探索建立适合永嘉实际情况的“两山合作社”生态资源收储标准。对于开发难度较大、分布较分散的生态资源先进行排查登记,纳入永嘉县自然资源资产库目录清单,并列于中远期收储开发计划。对于基础较强、资源相对集中、开发难度较低的生态资源,进行集中统一收储,通过整合连片、配套升级,使其更具规模优势和较大开发利用价值。探索建立一系列针对闲置农房、古宅和古村落的评价标准,制定开发运营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生态富民反哺机制

围绕促进农民和村集体真正共享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红利,推动建立“两山合作社-企业-村集体-农民”新型生态富民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动生态资源资产按照新型定价制度以作价入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推动生态资源资产多层次开发收益向村集体和农户倾斜,优化生态资源资产开发利益的初次分配,进一步拓宽生态富民惠民渠道。探索推进“期权+股权”等利益共享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将生态资源资产使用权存储到县“两山合作社”后,自动获取“期权”,享受固定“利息”收入,待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后“期权”换算为股权,每年参与年度利润分红,共享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红利。对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民予以适当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探索GEP核算结果应用

探索开展生态产品生产总值(GEP)核算结果应用于乡镇(街道)生态文明目标任务考核、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等方向,对乡镇(街道)、村资源资产保护开发成效突出的,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引导全县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各乡镇〈街道〉)

5.深化绿色金融改革

建立绿色金融信用体系,积极向上争取新金融产品试点、县外资金支持“两山合作社”项目建设,鼓励“两山合作社”开展直接融资。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生态资源资产证券化探索和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扩大信用贷款适用范围、提高信用贷款额度,降低各类主体在“两山合作社”的贷款成本。加快水权、林权、文化IP等抵押质押融资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以GEP核算结果为参考提供授信额度。聚焦生态产品难抵押背后的“价值评估难、权属确定难、违约处置难”,建立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和生态资产价值评估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两山合作社”金融赋能机制,构建县“两山合作社”融资担保服务制度。(责任单位:*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人民银行永嘉支行、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五)提升生态产品价值

1.加快生态资源创意转化。以瓯江山水诗发源地——山水文化、中国景观古村落群——耕读文化、瓯窑小镇——瓯窑文化、乌牛早茶——茶文化等地方特色生态文化为基础,大力发展创意经济、创意文化,引入专业推广公司,积极在各类载体上开展生态产品宣传营销。(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2.推行生态标签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等生态标签认证运用,做大“楠溪嘉品”等区域品牌影响力,全面推进环保、节能、节水、循环、有机等产品认证向生态标签认证过渡,提升地方生态资源和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市场监管局)

3.强化专业支撑。健全技术咨询服务购买制度,引进高水平专业咨询机构,在发展战略、治理结构、运作机制、项目策划、产品创新等方面开展研究谋划,为生态资产资本化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

(六)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根据重点资源资产管控清单,围绕近期、中期、远期可供开发的资源开展项目谋划储备,滚动形成“两山合作社”项目库。通过存储、租赁、入股、托管、赎买、特许经营等方式统筹生态资源,经整合提升、包装策划后,加快前期研究一批、招商推介一批、开发推进一批。加快推进以下六个示范工程:

1.沙头镇农业标准地创建试点工程

在产业基础较好的豫章村、胡头村、霞山村等地开展试点,针对农村产权明晰,符合耕作要求,地上无其他附属物的闲置耕地进行收储,探索建立“两山合作社+强村公司+农户”合作运行模式试点建设标准农田,种植红芽芋、油菜、甜糯玉米、水稻等高品质农作物,并配套科学管理和先进农业技术,打造全县精农业试点。农户可向“两山合作社”或村级代办点提出存储申请,并填写《“两山合作社”耕地存储申请表》。“两山合作社”现场审核验收,经公示后签订流转协议,并发放存储凭证单。农户除每年按照收储合同规定获得固定的租金收入,“两山合作社”通过雇佣村民进行田间劳作并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农业农村局、沙头镇)

2.永嘉县生态创意园项目一期工程

围绕先前获得的原永嘉县铸造工业园区约57亩闲置地块产权,先行启动东侧32亩一期项目,对东侧现有5栋约20000平方米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布局建设集产品生产、展示、加工、自媒体直播、展销、技能培训等为一体的农业项目发展中心。本生态创意园项目致力于通过与各类农村合作社合作,鼓励和引导其通过推行统一的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发展精深加工配套产业链以及积极开展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等措施,走产业化、精品化发展道路。通过集聚县域内乌牛早茶、枇杷、柑橘、猕猴桃、碧莲早香柚等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及产销,促进农民增收、生态增值、农业产业增效,推动永嘉农业产业振兴。(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头镇)

3.桥下镇教玩具孵化园光伏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教玩具孵化园区房屋资源,建设光伏发电站,并作为新能源建设示范项目进行推广。本工程计划对园区内企业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房屋屋顶资源进行统一收储和整合后进行太阳能板铺设工程建设,厂区企业每年可按照收储合同规定获得固定的租金收入。项目建设运营后除将一部分电量销售给园区企业使用外,其他多余电量可销售给电力企业,增加经济收入。(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  

4.楠溪江闲置民房品牌民宿开发工程。

依托楠溪江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景区资源,选取基础较好的村镇,对现有闲置农房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并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收储标准和经营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农房进行收储,统一进行品质提升,打造不同档次,满足游客多样需求的民宿和休闲场所。通过自主经营或引入运营团队的方式,对民宿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和品牌打造,努力建成集文化传播、休养康养、农品展销的多功能载体。(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永嘉旅投集团、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各乡镇)

5.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程

在落实更好保护古村落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村集体入股”等模式,与村集体和村民建立有效的工商资本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对古村落闲置房屋和土地的统一收储以及对村落整体的统一开发。古村落保护开发中,着力完善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适度配套相关服务设施,最大限度保持其原汁原味的风貌。立足各个古村落的文化和产业特色,找准发展穴位,植入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宿和文化项目。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推动传统村落的休闲观光农业、特色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发展。探索“互联网+传统村落”发展新业态,进一步激发传统古村落活力。(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各乡镇)

6.林业碳汇交易工程

聚焦永嘉丰富的林业资源,明晰县域范围内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行政村(农村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林权信息梳理与校核,并做好数据归集形成林业资源储备库。加快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立合法、合规、合理的林业资源资产量化流转机制。依托国营浙江省四海山林场,收储流转连片生态公益林。对私人林场,在原有承包方式和产权不变的基础上,对林业资源价值进行股份量化。通过将经营权入股至县“两山合作社”,实行属地管理、统一经营。探索建立林业碳汇收储交易平台,搭建起林地流转-碳汇收储-基地经营-平台交易-收益反哺的全链条体系。(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统计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健全永嘉两山合作社运营机构(20236月前)

永嘉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由永投集团成立,作为“两山合作社”进行市场化运作的主体。根据调查、评估、收储、提升、经营等“两山合作社”主要职能,完成公司管理层配备和内设部门设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前期工作。(责任单位:*永投集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建立重点生态资源资产管控清单(20237月前)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细化生态资产开发清单,重点对沙头镇低效农田、桥下镇屋顶光伏等资源进行摸底,由专家委员会及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建立重点资源资产管控清单,经统一平台流转、登记、监督,加强用地指标统一管控,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分别报备。同时,初步开展对县域范围内可供开发的自然资源资产实行统一梳理,由专家委员在建立自然资源清单基础上,针对永嘉资源禀赋较好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生态资源进行重点管控,编制重点资源管控清单,作为永嘉“两山合作社”储备开发资源。(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整合提升形成项目库(20238月底前)

依托自然资源摸底排查情况,对可供开发的闲置资源及低效开发项目进行相关分类,重点谋划沙头镇农业标准地项目、桥下镇教玩具孵化园光伏建设项目和永嘉县生态创意园项目。根据所有者意愿,通过采取租赁、入股、托管、赎买等多种形式,由乡镇、村项目公司开展集中收储,将资源流转到永嘉“两山合作社”,由永嘉“两山合作社”对分散资源进行整合提升。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对项目收储和整理提升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人民银行永嘉支行、各乡镇〈街道〉)

(四)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202310月底前)

围绕永嘉县特色生态资源,对沙头镇农业标准地创建试点项目、永嘉县生态创意园项目、桥下镇教玩具孵化园光伏建设项目、楠溪江闲置民房品牌民宿开发项目等由永嘉“两山合作社”或项目公司开展项目招引,通过混合所有制、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工商资本,精准引进专业人才。对后期谋划中的特色古村落开发和碳汇开发项目等,永嘉“两山合作社”应重点加大与央企、地方国企、有实力的民企合作,积极谋划引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精品民宿、特色文创等新业态,打造形成“两山合作社”的典型模式。(责任单位:*县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两山合作社”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永投集团、永嘉旅投集团、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人民银行永嘉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作为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并建立平台搭建、调查确权、评估管控、收储整合、项目开发等工作专班,落实具体推进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争取,研究制定支持县“两山合作社”运营的相关政策,促进“两山合作社”的顺畅、高效运营。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登记、收储、提升和项目开发,县财政、金融涉农资金需给予优先保障,完善先建后补、贴息担保、以奖代补、税收返还奖励等方式,提高财政金融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效能。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按照乡村振兴要求,对于“两山合作社”开发项目给予要素保障,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情况下,每年安排一定指标予以支持。

(三)加强风险防控

各地各部门要将风险防控工作贯穿于试点工作全过程。重点关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自然资源三权分置和权属流转过程中的社会风险,金融和资本市场波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调控,积极开展风险排查,制定风险处置预案,确保风险防范措施到位、处置及时有效。

(四)加强督导考核

县“两山合作社”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做好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将“两山合作社”有关工作任务纳入年度部门、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强化重点工作、示范项目督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推进。

(五)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宣传“两山合作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关注度、参与度,吸引社会各方支持参与“两山合作社”建设。及时总结提炼“两山合作社”实践经验,扩大“两山合作社”品牌影响,逐步向省内、国内推广。

附件:1.永嘉县“两山合作社”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永嘉县“两山合作社”部门职责分工

3.永嘉县“两山合作社”重点收储(登记)与开发内容

4.永嘉县“两山合作社”重点工作清单

5.名词解释

附件1

永嘉县“两山合作社”试点工作协调推进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呈钱(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黄金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组员: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永投集团、永嘉旅投集团、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人民银行永嘉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永投集团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附件2

永嘉县“两山合作社”部门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两山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委宣传部:统筹策划、组织开展对永嘉县“两山合作社”建设情况、工作动态、经验成效等方面的宣传推广,力争在国家、省、市级各类媒体上刊登发布,扩大永嘉“两山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县发改局:牵头制定“两山合作社”实施意见,牵头开展“两山合作社”综合协调工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有关工作,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建设和政策制定,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县司法局:探索产权等方面公证机制创新,支持“两山合作社”相关资源资产开展公证。

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指示精神,结合财力配合相应主管部门制定“两山合作社”相关财政支持政策,设立绿色产业基金、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金及“两山合作社”发展等专项基金,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和监管,推进“政银企联合助农”,支持“两山合作社”项目储备流转和开发,梳理上级各类补助政策,及时做好资金结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确权发证工作,做好自然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配合做好“两山合作社”平台建设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有关工作;做好规划控制实施和土地、矿产等重点资源管控工作;做好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发证等工作,配合做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推进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发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制定出台自然资源收储政策;探索林地股份化改革,鼓励合作经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做好美丽城镇建设工作,梳理上级各类补助政策,加大对“两山合作社”项目支持。

县交通运输局:梳理上级各类补助政策,加大对“两山合作社”基础设施项目支持。

县水利局:配合做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有关工作;指导做好美丽河湖经营开发工作,梳理上级各类补助政策,加大对“两山合作社”项目支持。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发证等工作,探索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三权分置”改革,出台闲置农房流转交易实施意见;推进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配合做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有关工作;指导做好美丽乡村经营开发工作,梳理上级各类补助政策,加大对“两山合作社”项目支持。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做好休闲旅游类项目自然资源管控工作,综合开发全域旅游线路和景点。配合做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有关工作。梳理上级各类补助政策,加大对“两山合作社”项目支持。

县市场监管局: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增强生态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县统计局:配合做好自然资产有关数据统计工作,配合做好“两山合作社”平台建设,配合做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有关数据统计工作。

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支持县“两山合作社”发展,负责谋划旅游发展项目,做好旅游相关产业开发和旅游招商服务工作,促进旅游投资。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支持县“两山合作社”发展,做好项目招商工作。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做好金融机构“两山”转化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工作。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做好“两山合作社”有关数字化平台建设,做好“两山合作社”数据平台建设技术服务和指导。

永投集团:负责做好“两山合作社”平台搭建及后期运营等工作。做好县域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推进生态资源资产使用权高效流转,探索构建“调查—确权—评估—流转—收储—策划—提升—开发—运营—监管”全过程工作机制,做好资源汇总、产权收储和资源提升、测量和动态管理、资源价值评估、资源项目增信、资源打包提升和市场交易、全过程风险控制等工作。

永嘉旅投集团:协助承接“两山合作社”平台旅游相关项目建设运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配合做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开发有关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人民银行永嘉支行:指导金融机构创新惠民政策性金融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加强监测评估和政策激励,用好央行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县“两山合作社”项目支持。

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两山合作社”自然资源管控收储、整合提升和项目开发等相关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做好“两山合作社”自然资源管控收储、整合提升和项目开发的金融支持工作,创新发展“生态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反租赁权等抵押形式,加快担保方式方法创新,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态资源经营主体提供融资增信、产业化等服务。

各乡镇(街道):做好管辖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调查摸底和管控、收储和开发工作,配合做好县重点资源资产收储、招商工作。

附件3

永嘉县“两山合作社”重点收储(登记)

与开发内容

1.对低效开发经营的农地、林地等,通过股份化等形式合作、收储,综合开发高效农业。

2.对闲置屋顶、宅基地、农房进行收储,开发光伏项目、民宿、康养、文创、总部经济等。对闲置国有、村集体等资产集中管理、统筹开发利用。

3.对林地集中连片收储流转,在更好保护的前提下,开发森林康养、休闲旅游、科学考察等,提升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4.对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村庄进行经营开发,鼓励抱团发展。

5.对小城镇集中整治、美丽城镇建设中的集镇进行综合经营开发。

6.对重要河流沿岸房屋、农田、湿地、码头等环境风貌进行综合管控,综合开发水经济。

7.对古镇、古村、老街、老屋进行重点管控,集中保护与开发。

8.对适合开发的山水林田湖草、矿产、砂石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综合评估和收储。已经被其他工商资本、开发商收储或开发的资产,对其中低效开发资源资产进行回购,再次整合提升开发。

附件4

永嘉县“两山合作社”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任务事项

主要目标

具体举措

阶段性计划及时间安排

1

沙头镇农业标准地创建试点工程

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建立“共创公司+强村公司+农户”试点建设标准农田。

在产业基础较好的豫章村、胡头村、霞山村、龙潭下种植红芽芋200亩、油菜60亩、甜糯玉米50亩、水稻175亩换、土豆50亩。

完成红芽芋、油菜、玉米、土豆的种植工作,2023年10月底前收成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2

永嘉县生态创意园项目一期工程

集聚县域内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及产销,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获得原永嘉县铸造工业园区约57亩闲置地块产权,先行启动东侧32亩一期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对东侧现有5栋约20000平方米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布局建设产品生产、展示、加工、自媒体直播、展销、技能培训等为一体的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土地出让、项目备案、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并进场施工;

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项目建设;

2024年12月底前,招商引资。

3

桥下镇教玩具孵化园光伏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园区房屋资源,建设光伏发电站,并作为新能源建设示范推广。

计划利用园区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可铺设太阳能板的房屋屋顶,通过按需分配利用,销售给园区企业用电,多余电量可销售电力企业,增加经济收入。

2023年12月底前,进行前期谋划;

2024年6月底前,确定设计方案、预算;

2024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4

楠溪江闲置民房品牌民宿开发工程

充分利用闲置农房,通过统一开发和运营,形成永嘉特色民宿品牌,建成集文化传播、休养康养、农品展销的多功载体。

“两山合作社”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农房进行收储,统一进行品质提升,打造不同档次,满足游客多样需求的民宿和休闲场所。通过自主经营或引入运营团队的方式,对民宿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和品牌打造。

2023年6月底前,对水云村等试点地区进行摸底,制定收储标准;

2023年年底前,完成对第一批闲置民房收储,并开始进行升级改造;

2024年6月底前,引入运营团队,对项目开始管理运营。

5

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程

盘活传统村落的景观、历史和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产业和新业态。

在落实更好保护古村落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村集体入股”等模式与村集体和村民建立有效的工商资本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对古村落闲置房屋和土地的统一收储以及对村落整体的统一开发。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推动传统村落的休闲观光农业、特色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发展。

2023年年底前,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厘清全县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现状,系统总结梳理目前全县在推进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痛点难点,结合“两山合作社”发展规划初步形成新的工作推进机制;

2023年-2024年,选择部分古村落作为试点,探索形成一批关于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典型经验和案例;

2024年-2025年,适时推广普适性较强的保护与开发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进一步系统化。

6

林业碳汇交易工程

探索推进以森林碳汇为主的区域性碳汇交易,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林业碳汇建设,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

聚焦永嘉丰富的林业资源,明晰县域范围内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行政村(农村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林权信息梳理与校核,并做好数据归集形成林业资源储备库。加快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立合法、合规、合理的林业资源资产量化流转机制。对私人林场,在原有承包方式和产权不变的基础上,对林业资源价值进行股份量化。通过将经营权入股至县“两山合作社”,实行属地管理、统一经营。

2023年年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厘清全县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现状,以行政村(农村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林权信息梳理与校核,并做好数据归集,形成林业资源储备库;

2023年-2025年,选择产权明晰的地区率先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

2025年-2035年,探索建立林业碳汇收储交易平台,搭建起林地流转-碳汇收储-基地经营-平台交易-收益反哺的全链条体系。

附件5

名词解释

1.“两山合作社”:指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式输入、集中式输出”的零存整取经营理念,通过流转把分散的生态资源资产归集起来进行规模化运营,促进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的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具有产权收储和资源提升、资源测量和动态管理、资源价值评估和项目增信、资源打包和市场交易、全过程风险控制等职能。

2.自然资源:指天然存在、有使用价值、可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和。

3.自然资源资产:指具有稀缺性和明确的产权,并能在今后和未来给所有者带来经济收益或其他福利的自然资源。

4.生态资源:能够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维系生态安全的自然资源,如森林、湿地、草地、农田等。

5.生态资源资产:指具有稀缺性和明确的产权,并能在今后和未来给所有者带来经济收益或其他福利的生态资源。

6.生态产品:在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的条件下,生态系统通过生物生产及其与人类劳动共同作用下为人类福祉提供的,用以满足人类美好生活需求的最终产品或服务。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