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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农民大学生学费报销安排补助资金的公示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农民学院)2023届农民大学生已经毕业,根据温政办〔2012〕158号与温农发〔2021〕5号文件的规定,毕业生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三年的学费发票到当地农业农村局报销县级补助学费。我局核实汇总有8名农民大学生符合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该批大学生拟补助资金29700元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2023届农民大学生学费报销补助资金,拟安排补助资金(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67222162。

四、通讯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F幢307办公室

附件:2023年度毕业农民大学生学费报销清单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毕业农民大学生学费报销清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层次

报销金额

(元)

1

谢志杰

1981.05

本科

3712.5

2

汪利群

1988.05

本科

3712.5

3

汪娇玲

1995.09

本科

3712.5

4

厉本

1985.01

本科

3712.5

5

李小娅

1980.10

本科

3712.5

6

陈永高

1978.02

本科

3712.5

7

杨显娓

1984.01

本科

3712.5

8

郑光洁

1984.01

本科

3712.5

合计

29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