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2023-08-02——2023-08-11
发布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状态:已结束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要求,本机关每隔2年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宣布失效、废止。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排阻清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部署开展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两项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本机关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11日前反馈至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徐倩倩;
联系电话:0577-57678216;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