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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182/2023-30175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商务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函


戚浩俊委员:

您提出的第88号《关于加快永嘉网络主播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县金融服务工作中心、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针对性的提出推动我县网络主播行业发展相关建议,符合我县电商发展趋势,对我们的工作非常具有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办理,并于提案办理期间,通过多种方式与您就提案相关内容进行沟通,在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建议下,最终形成该答得函。

一、人才培育力度方面

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中心制定总体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按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同时深耕校企合作模式,搭建校企融合、产教结合平台,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机制,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电商发展注入了一股新生力量。今年以来先后孵化服务企业(个人)10余家;开展电商人才培训4场,共计培训423人次;举办电商营销相关活动16场;开展助农直播活动22次。成功打造温州蛟哥、晓晓学美食、浙里姑娘、天真(永嘉麦饼妹)等抖音账号。

二、出台扶持政策方面

(一)支持电商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对电子商务应用平台B2C网络年销售额或B2B网络年销售额分别首次突破1亿元或10亿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电商销售企业B2C网络年销售额每300万元或B2B网络年销售额每3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电商企业开展电商业务采买流量补助,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且流量费用1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且流量费用2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且流量费用50万元以上的奖励25万元。

(二)加强金融支持。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深化推进民宿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泵阀共富贷、城市有机更新贷、桥头纽扣贷等创新项目、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积极开展政银保担业务合作等措施,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税收方面。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如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方面。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三、营造电商氛围方面

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持续举办或承办电商营销、助农直播、直播比赛活动20余场,永嘉县农产品品牌发布会暨品牌赋能助力共富行动启动仪式、永嘉县农村电商直播创业大赛活动、永嘉名优农产品进省直机关展销品鉴活动、“嘉货出山,电商助力”助农专场直播活动、网上年货节、第五届双品网购节(永嘉专场)等活动,通过电商营销、助农直播、直播比赛等活动的举办,帮助提升永嘉产品知名度,拓宽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更好的营造全县良好的电商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网络主播行业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县商务局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联系。

 

 

                      永嘉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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