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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3-30033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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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高健等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03月22日凌晨02时25分,永嘉县瓯北街道创新路18号居民楼群租房一层门厅电瓶车违规充电起火,迅速引燃其余13辆电瓶车和门外轿车,熊熊烈焰和高温烟气瞬间涌入疏散通道引燃二楼房间,并因烟囱效应致使六楼发生猛烈燃烧,导致多名群众被困。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分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刻调派瓯北站、南城站、桥头站、黄田专职队6车33人赶往现场处置,永嘉大队双主官率6名防火干部遂警出动,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王金伟主任带领全勤指挥部6名指挥员到场指挥。在科学指挥处置、准确决策部署后,指战员英勇顽强战斗,有效排除了险情,打赢了这场生死保卫战,疏散群众16名,营救被困群众10名,成功地避免了一场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永嘉消防指战员的英勇行为也获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特别是在此次事故处置过程中,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高健、陈志艺、蔡浩、刘安、金金辉5名同志作为现场指挥和内攻搜救核心骨干成员,科学研判、奋勇冲锋、高效作战,以“逆行者”的身份,不顾个人安危,用自己的生命为身后的被困群众筑起安全屏障。在艰巨的灭火攻坚任务中,彰显出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严明的纪律作风,高超的救援本领和忠实的为民本色,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弘扬奉献精神,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为消防指战员高健、陈志艺、蔡浩、刘安、金金辉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希望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