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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永嘉瑞名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永嘉县瓯北街道K3-1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地址在永嘉县瓯北街道蔡桥村、东方村,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S-3#楼一层往东扩大1800mm,二三层往西缩小1800mm,增加二层东侧露台。 2、S-3#楼一层南侧雨棚往南扩大500mm。 3、S-3#楼三层庭院东西向宽度由原先14000mm缩小至8100mm。 4、S-3#楼三层西侧向东缩小800mm。 5、S-1#、2#、5#、6#塔楼北立面设备平台玻璃栏杆改为竖向格栅。 6、S-1#楼塔楼男女卫生间增加通向设备平台的内开门。 7、S-6#塔楼层间增加150高横向装饰线条。 以上变更内容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 调整后建筑布局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57672658)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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