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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2〕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8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各养殖场申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核查并公示,2022年1月至12月我县使用良种公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且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共6家,申请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数为2031头,共配种406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的测算标准,申请补助金额16.248万元。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现将省补资金16.24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永嘉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2022年永嘉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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