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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防范化解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创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酒类、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乳制品共154批次,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和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结果合格148批次,不合格6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嘉县北城街道郑雪琴食品店销售的沃柑,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嘉县碧莲镇李彩曼蔬菜摊销售的油麦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嘉县程家明蔬菜店销售的长豆,灭蝇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永嘉县碧莲镇林志芽水果店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嘉县碧莲镇林志芽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永嘉楠一溪芙一蓉饭店的使用的饭碗(已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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