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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稳慎推进我县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6号)和《关于转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22〕9号)、《关于公布温州市2022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34号)文件要求,经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的前期培训、考核,下列人员取得三级塑料注塑工、四级塑料注塑工、二级车工、三级车工、三级钳工、四级钳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申报条件(培训补贴发放给所在企业,不再发放个人培训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访、来电或来信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科反映。电话:0577-57672830 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楼1525室劳动综合科 附件: 2023年永嘉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人员名单(第一期).xls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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