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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司法局2023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预执〔2022〕203号)规定,永嘉县司法局结合下属单位浙南公证处实际情况,开展该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永嘉县司法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永嘉县司法局2023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

三、项目编号:SFJ-20230327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招标项目内容

标的总额

1

永嘉县司法局公款一年期定期存款(续存一年,共计两年)

95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在永嘉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 ;下午 14:00—17:00时。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联系表 ;

2、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

3、法人指标反向测评相关证明材料;

4、廉政承诺书;

5、服务水平承诺表;

6、其他相关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评标室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

中标银行需与永嘉县司法局签订《永嘉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协议书》。

本次招投标解释权归永嘉县司法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嘉县司法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2012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68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