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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嘉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抓手,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水平、新台阶。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中向好。一是全力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我县行政诉讼结案521件,败诉38件,败诉率7.29%,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考核位居全市第二。1.坚持做好行政复议先行引导。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创新复议申请渠道,在社会治理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乡镇(街道)司法所全覆盖设立代收点,让群众申请更加便利快捷。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8件,同比增加40%。通过行政复议纠错、调解撤回等手段避免近50件高败诉风险案件流入诉讼程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加强集体讨论研判,发挥调解积极作用,促进案结事了。2.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深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周例会制度,创新建立永嘉县行政疑难案件研判会审机制,凝聚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截至2023年3月15日,已召开51期周例会,涉及单位31家,案件231件,助力化解51件,采取补救措施等判决胜诉41件,案胜率达39.83%,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发挥调解作用。切实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专班工作实效,将争议化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始终。对于部分一审败诉的案件,有调解希望的,争取在二审期间引导当事人撤回一审起诉。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强化特邀监督员队伍等动作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2022年永嘉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87.38%,通过率较去年提升32.45%,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率达96.32%。通过推进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职责、深化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在22个司法所增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室牌,并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立监督联络室,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向镇街延伸。今年以来共开展镇街执法协调监督业务培训3次,累计解决行政执法争议27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期,累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56卷。三是推动行政决策更加规范科学。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县累计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7个。建立健全涉法事务全过程跟踪机制,探索构建“线上+线下”法务审查中心,迭代升级“法务钉”应用,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初步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全周期管理。2022年,共审查涉法事项234项,涉及财政金额210亿元,提出审查意见1350条,意见采纳率高达95%。 (二)县域依法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稳固除险保安根基。围绕省、市部署的“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要求,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好特殊人群管控,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动态管控和帮扶帮教措施,确保重点时间段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全力维护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在实践中持续健全提升“4+1”基层人民调解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今年以来调解矛盾纠纷6835件,调解成功率达99.9%。此外,不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今年实现省级“枫桥式”司法所零的突破,一次性创成瓯北所、岩坦所2家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家省级金牌调解室。三是造浓法治宣传氛围。深化“八五”普法规划,稳步构建“大普法”格局。创成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4个,创建总数位列各县(市、区)之首,确定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1623名。成立全市首家村级普法工作室——金盾普法工作室,创新打造《方圆说法》广播普法栏目,实现全县541个村(社)每周有普法新内容。结合疫情防控、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60余场,累计受教育群众75万人次。 (三)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升级。一是壮大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全年新增律师52名达195人,律师万人比提升至2.25,增幅达27%。特别是2021年引进的浙江光正大(永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快速增长,执业律师人数达31人。此外,36家县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置率从33%提高到50%。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统筹调配工作的通知》,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二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除全县541个村(社)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和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外,持续推进“千所联千会”活动,浙江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创设嘉瑞瓯商法务中心,组建律师服务团队为瓯北商会及323家会员企业开展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服务,法务中心创设以来已为200多家会员企业提供法律体检、企业法律咨询。三是提升公证便民指数。提高公证法律服务。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优化“互联网+公证”服务,进一步开拓更多线上服务,针对部分公证事项直接出具电子公证书,实现“一次也不用跑”。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两个健康”先行区的创建,采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减少金融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及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公证入驻永嘉社会治理中心,进一步解决我县上塘城区及周边居民“就近办、便捷办”的公证需求,近年来在上塘服务点办理公证4104件。充分结合“大数据查询+线下调查”落实审查,实现“无证明”出证,提高群众办事效率。近几年浙南公证处年均办证量在8千件左右,年均收费563万元(税后)。五年以来共办理公证48624件。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公证5066件,为身处世界各地的海外侨胞办理远程视频公证778件。四是强化法援惠民力度。将各类弱势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55件,较上年增长38.98%,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居全市第一。开通浙江法网、浙里办APP、微信、支付宝等多样法律援助申请途径,努力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掌上办,网上办;落实法律援助“全域通办”服务。本年度实现网办率100%,累计办理容缺受理1件、代办申请78件、市域通办25件。同时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2022年度共接听“12348”法律咨询2172人次,同比增长188%,满意率高达99%。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成效不明显,行政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两高”问题仍较突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各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执法单位公职律师覆盖率还需提高等,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有关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庆珍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重点指标任务列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四、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与时俱进推进数字化、法治化改革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要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裁执分离”案件清零工作,建立健全普惠均等、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八五”普法,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加大数字赋能合法性审查力度。创新合法性审查“1+3”模式,即“法务钉+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县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分中心+镇街合法性审查中心”的“1应用+3审查机构”的工作模式,明确三大审查机构职责、制定重大事项界定标准、健全审查工作机制,逐步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分层分类高质量全覆盖。三是要持续深化更高效能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嘉里调”多元调解体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全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县级以下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安全。四是要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紧密围绕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发展。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全力提升公职律师“覆盖率”。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完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五是要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本年度确定沙头镇、乌牛街道作为温州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拟订我县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方案,明确立法联系点定位与功能,完善细化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日常工作等规范性要求,争取打造省级立法联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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