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8/2023-293575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医疗服务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人口家庭发展工作思路


2023年,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按照“一三七八”工作思路,改革创新、稳妥有序、系统推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人口红利和持久动力。

围绕一个中心。围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中心,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其重大意义并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紧扣浙江实际,推动贯彻实施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

落实三项任务。一是做好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签订人口与生育支持责任书的准备工作,及时按中央部署要求抓好落实,并推动省、市、县、乡四级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二是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在设区市开展的优化生育政策试点工作,积极向国家争取试点名额,并参照国家精神推动开展省内试点工作。三是落实好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积极向国家争取先进名额,部署全省优中选优推荐县(市、区),并争取我省建立相应的评先表彰机制。

聚焦七项重点。一是加快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加快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好;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和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若干意见》并推进落实;推动省人大法工委等部门完善《省条例》有关婚假的规定;修订《浙江省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适时在上虞区召开加快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进会。二是优化组织架构及职能明晰。推进市县乡三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更名为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工作,并优化调整成员单位及其职能。适时召开省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会议。三是加强人口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调研。开展生育愿意及配套措施落实情况抽样调查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形成2023年浙江省人口家庭发展报告;开展《浙江省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改革的工作调研,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适应人口发展新战略的公益性资金投入机制。四是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政策体系。落实好奖励和扶助政策工作,健全“三个全覆盖”机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全面落实特别扶助金提标工作;推动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符合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条件的特殊家庭住宅适老化改造。五是完善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和基本信息准确及完整率达95%以上,出生信息上报率和上报实时率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人口监测统计数据,每月汇总全省出生人口等数据,每季提供人口预警信息,每半年开展人口与生育形势分析。六是持续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评估优化生育政策以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指导督促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进一步明确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工作目标,加强再生育全程服务管理和B超、人工流产规范管理,加大非法行医日常监管力度,继续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七是推动数字化改革持续迭代升级。启动实施浙江省人口均衡发展服务系统建设工程,适时在泰顺县召开推进会。做实生育登记服务“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面落实生育登记电子公章。完善省级母婴设施管理服务系统。

实施八项行动。一是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省级层面举办3期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拓展干部培训渠道,与相关高校开展合作,建立6人以上的师资库及3个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二是实施“两代表一委员”助力行动。以“党代表所联系的村社、企业,人大代表所在选区、政协委员联系的界别、所在行业”为主阵地,宣传优化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自身优势,围绕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走访调研,借助党代表工作室、人大联络站、政协“请你来协商”等平台,破解“不愿婚、不想生、养不起”等难题。定期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听取建议意见。三是实施宣传引导赋能行动。会同省委宣传部开展新型婚育文化主题宣传活动。会同团省委、省总工会等群团组织,组建“90”青年宣讲团,以“优化生育政策”为主题,讲好自己的故事、讲好身边的故事,宣讲好优化生育政策。联合市县开展国际家庭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实施母婴室提质培优行动。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省域卫生健康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按照《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突出实用、管用、好用,在全省现有五星级母婴室数量基础上提质培优100个,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健康浙江考核,采取省考设区市的方式,会同省总工会等部门适时召开推进会。五是实施计生特殊对象“无感就医”扩面行动。在去年宁波、兰溪试点基础上,今年全省全面启动,按照“三年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健康浙江考核,采取省考设区市的方式,适时召开推进会。六是实施督查评价行动。由省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入户走访、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开展省《条例》、《实施意见》等落实情况专项督导,以督促改、以导促进,推动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落细。探索开展对各设区市人口均衡发展状况监测评价工作。七是实施战略合作行动。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化研究、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战略合作,在学科建设、智库咨询、课题研究、政策评估、监测评价、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省级人口家庭实践创新研究中心1个,分中心6个,其中浙南、浙北、浙东各建分中心1个,26个山区县和海岛县中建分中心3个。八是实施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行动。进一步清理与中央优化生育政策决策部署和国家改革要求不适应不一致不衔接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政策衔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基层妥善做好信访工作,并定期召开会商会予以推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