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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4月26日至6月30日对岩头镇丽水街社区等3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15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岩头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全体机关干部及三个社区党员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抓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去,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全力开展县委巡察工作。二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镇党委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富强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查、抓好落实,镇党委按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一步一个脚印严抓落实,对整改任务采取“分类处理、销号管理”的方式,以提高整改成效。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55个问题,制定11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00条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8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75%。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诚勉4人,追缴款项1000元,建章立制12项,其中制定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 ー、丽水街社区整改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移风易俗工作。经核查,已对相关经合社社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村账代理中心对丽水街社区账目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召开了两次村经合社社长、报账员业务培训会议,会议重点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文件,加强了村社干部清廉精神学习。 (二)关于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分管领导对丽水街社区及党支部相关人员进行谈心提醒,格规范今后的会议运行,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岩头镇纪委联合镇村账代理中心、岩头镇民政办对2022年岩头镇丽水街社区、红星社区、岩头社区下设经合社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财务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共五条,按照财务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3、制定《岩头镇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对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确保会议制度落实到位。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自查自纠镇开展了村级账目自查行动,经全面梳理核查2021年至2022年账目,对干部务工费报销迟、票据缺失等问题现象进行整改。组织了全镇报账员业务培训,加强了村级财务内控。 2、2022年10月起,岩头镇制定并实行了《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针对村干部误工费及村内其他人员误工费的发放做了具体要求。岩头镇各村社的误工费用发放方案主要由经合社代表大会决策实行,代理中心建议今后各村社误工费原则上按季度发放。 3、全面调整镇级村账代理工作模式。收回镇下设三社区村账代理职能,成立了统一的镇级村账代理中心,加强财会专业工作人员调配,增强村级财务支出审核环节,提高工作的专业性。此外镇村账代理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代理中心内部工作会议,对月内工作进行汇总反思,针对实际中碰到的未严格执行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事项反馈镇纪委,由镇纪委下达监察书进行警告整改。 (四)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分管领导对相关经合社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坚决杜绝今后此类事件发生。 2、2022年10月,岩头镇针对2022年村级账目开展了村级财务自查自纠行动,一共抽查了九个村社的账本,发现财务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按照财务规定要求全部进行了整改。 3、2022年10月起,岩头镇制定并实行了《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岩头镇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和《岩头镇村级财务内控制度》等,着重对村级财务报销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加强了村级财务内控。 (五)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合理调整领导班子结构。社区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下属经合社党支部书记常态化列席社区党委班子会议。社区两委班子重新分工,通过担任兼职网格员、网格长等方式使所有党委班子成员挂钩下属自然村,确保每个自然村均有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挂钩,协助社区开展工作。 2、保障社区办公条件。丽水街社区自行落实场地办公,镇组织办联合纪委加强村社干部坐值班检查,全天确保有人值班。同时丽水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于10月份顺利完工投入使用,极大方便居民办事。 3、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全镇开展对十八大以后发展党员档案审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核销。向全镇所有党支部下发永嘉县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程序指南手册,供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组织镇级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依照《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规范手册》认真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流程相关材料要求。 (六)关于执行坐值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丽水街社区缺勤干部予以约谈批评,根据规定扣发报酬。 2、开展全镇村社干部坐值班大检查,切实严肃村干部坐值班纪律。目前我镇平均考勤率均在96%以上,位居全县前列。 3、下发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通知,细化奖惩措施,加强对村干部的制度管束。 (七)关于“五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2021年1月1日起,岩头镇要求全部工程上线限额工程平台进行审批实施,数字化管理推动工程的规范性。该系统平台审批要求上传“五议两公开”资料,设置了工程“五议两公开”资料必须上传审核。镇村账代理中心联合镇纪委对2021年1月起的村级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未按要求在限额工程平台上进行备案以支付令、村“五议两公开”资料的工程,村账代理中心均审批不通过,不予以支付。 2、调整镇级村账代理工作模式。收回了镇下设三社区村账代理职能,成立了统一的镇级村账代理中心,加强财会专业工作人员调配,增强了村级财务支出审核环节,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程序,严格审核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记录内容。 3、制定《岩头镇村(社区)“五议两公开”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的“五议两公开”。 (八)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镇党委根据《永嘉县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缺勤缺会的干部书面诫勉处理。 2、开展基层党建大检查,发现并整改支委会召开不正常、支部委员缺会在内的各类问题,对相关村社及党组织负责人予以书面通报。 3、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加强制度约束。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作并下发会议记录模板1篇,供各支部参考学习。 2、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大检查,发现并整改包括会议记录不规范、过于简略在内的各类问题。发布工作提示单1次,督促各支部提高对会议记录规范性的重视,同时提醒驻村干部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签。 (十)关于社区事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岩头镇民政办和村账代理中心于2022年9月中旬开展了村(社区)事务台账自查自纠活动。对社区未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社区事务台账混乱等问题进行了督查通报,由分管领导对丽水街社区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2、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丽水街社区报账员参加了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对台账管理混乱、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性指导,相关台账设置专人保管。 3、完善管理机制。岩头镇于2022年9月30日制定并实行了《岩头镇村(社区)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村社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当年档案分类归档、整理装订并上交保存。 (十一)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费管理。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镇组织办已常态化发布警示通报名单,对超3个月未交纳党费人数多于10人的党支部及超6个月未交纳党费党员实行月约谈。加强党费工作业务培训,设立村社党费代缴人员,协助村社高龄党员党费收缴。同时镇组织办联合丽水街社区党委对6名欠缴党员逐一约谈批评教育,相关党员已补缴应缴党费。出台《岩头镇党员管理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办法》,对未按时缴纳党委行为加强整治。 2、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每人联系帮带1—2名流动党员,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制作发放流动证,实现全员纳管。建立《岩头镇党员管理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对党员的制度约束,确保党员教育管理不漏人、不脱节。 (十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发现的个别支部书记未上党课、支委会签到不规范等问题,镇党委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责令村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现已按要求完成。 2、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发布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单,指导各驻村干部、村社书记结合二十大精神学习上好党课。 二、岩头社区整改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村庄环境整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岩头镇组织召开全镇村干部会议,将各村环境整治保持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自觉做好村庄保洁工作。各片组、驻村干部深入了一线村居,带领各自村社累计开展环境整治大扫除160余场,整治卫生死角1000余处,整治河塘沟渠119条,其中红星社区整治卫生死角37处,整治河塘沟渠100米。重点对家禽放养、乱堆乱放等现象展开整治。同时全面开展旱厕整治专项行动。 2、镇党委按照整改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岩头镇全域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村社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选出镇级“最脏村社”1个,以督考推动环境整治常态化,由分管领导对11、12月份镇级最脏村霞美村、上泛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评比结果将纳入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年终考绩考核结果。 (二)关于落实上级重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已在实施中的南垟村安置房项目,安置地块选址在南垟村(小地名车桥),用地面积3、94亩,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2、加强保护文保古宅。一是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开展村民政策宣传工作,鼓励村民配合南垟村项目推进,协助开展文保工作。二是镇宣传办开展全镇“三普”文保登陆点排查工作,共排查625处,均按登陆点要求分类记录,其中南垟村13处。要求南垟村村级文保消防队伍开展巡逻安全隐患排查,并设置智能烟雾报警器、火灾报警系统。三是在南垟村开展文保消防演练,组织村两位、村级文保消防队及部分村民一同参加,宣传文物保护,提升村民文物保护意识。 (三)关于财务管理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自查自纠镇开展了村级账目自查行动,经全面梳理核查2021年至2022年账目,对违规支付费用务工费发放不规范等问题现象进了整改。组织了全镇报账员业务培训,加强了村级财务内控。 2、2022年10月起,岩头镇制定并实行了《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岩头镇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和《岩头镇村级财务内控制度》,针对误工费、征地款等款项发放做了具体要求。 3、全面调整镇级村账代理工作模式。收回镇下设三社区村账代理职能,成立了统一的镇级村账代理中心,加强财会专业工作人员调配,增强村级财务支出审核环节,提高工作的专业性。此外镇村账代理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代理中心内部工作会议,对月内工作进行汇总反思,针对实际中碰到的未严格执行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事项反馈镇纪委,由镇纪委下达监察书进行警告整改。 (四)关于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发现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问题进行调查并对相关干部做出诫勉谈话处理。 2、严格落实每季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各村社每季度按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每村的监督主任、村社书记、驻村干部逐级审核上报会议台账,并上传至县智慧村社平台,内容由镇民政办、县民政局联合审查。发现有村社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情况的,由分管领导、片长亲自督导落实。第3、4季度全镇46个村社均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做好相关记录。 3、加强业务学习。2022年10月23日制定《岩头镇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各村社上墙《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规定。2022年10月22日召开全镇村干部、报账员业务知识培训会,2022年10月26日在红星社区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五)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正常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基层党建大排查1次,发现并整改包括三会一课活动不及时、到会率低在内的各类问题。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以及《党员管理工作“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办法(试行)》,发布工作提示单1次,强化对党员的制度约束,保障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2、规范会议程序。严格落实上党课制度,对发现的个别支部书记未上党课、支委会签到不规范等问题,镇党委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责令村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现已按要求完成。举办基层党务人员培训会,指导各驻村干部、村社书记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支部会议记录的审签,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 (六)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开展流动党员登记工作,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核实流出流入党员,制作发放流动证,实现全员纳管。 2、加强返还党费使用。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党费返还款管理使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基层村社党组织的党费使用范围。指导各村社上报2023年度党费返还款使用申请计划,将党费返还款合理分配在学习资料购买、党群服务阵地建设、党员慰问帮扶及会务等方面,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酌情拨付。 3、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全镇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整改包括三会一课活动不及时等各类问题,落实上党课制度,规范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建立《岩头镇党员管理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办法》,强化对党员的制度约束。 (七)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全镇开展对十八大以后发展党员档案审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核销。向全镇所有党支部下发永嘉县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程序指南手册,供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组织镇级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依照《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规范手册》认真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流程相关材料要求。 三、红星社区整改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移风易俗工作。经核查,已对相关经合社社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村账代理中心对红星社区账目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召开了村经合社社长、报账员业务培训会议,会议重点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文件,加强了村社干部清廉精神学习。 (二)关于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分管领导对红星社区及党支部相关人员进行谈心提醒,格规范今后的会议运行,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岩头镇纪委联合镇村账代理中心、岩头镇民政办对2022年岩头镇社区下设经合社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财务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共五条,按照财务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3、制定《岩头镇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对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确保会议制度落实到位。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自查自纠镇开展了村级账目自查行动,经全面梳理核查2021年至2022年账目,对干部务工费报销迟、票据缺失等问题现象进行整改。组织了全镇报账员业务培训,加强了村级财务内控。 2、2022年10月起,岩头镇制定并实行了《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针对村干部误工费及村内其他人员误工费的发放做了具体要求。岩头镇各村社的误工费用发放方案主要由经合社代表大会决策实行,代理中心建议今后各村社误工费原则上按季度发放。 3、全面调整镇级村账代理工作模式。收回镇下设三社区村账代理职能,成立了统一的镇级村账代理中心,加强财会专业工作人员调配,增强村级财务支出审核环节,提高工作的专业性。此外镇村账代理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代理中心内部工作会议,对月内工作进行汇总反思,针对实际中碰到的未严格执行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事项反馈镇纪委,由镇纪委下达监察书进行警告整改。 (四)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分管领导对相关经合社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坚决杜绝今后此类事件发生。 2、2022年10月,岩头镇针对2022年村级账目开展了村级财务自查自纠行动,一共抽查了九个村社的账本,发现财务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按照财务规定要求全部进行了整改。 3、2022年10月起,岩头镇制定并实行了《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岩头镇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和《岩头镇村级财务内控制度》等,着重对村级财务报销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加强了村级财务内控。 (五)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合理调整领导班子结构。社区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下属经合社党支部书记常态化列席社区党委班子会议。社区两委班子重新分工,通过担任兼职网格员、网格长等方式使所有党委班子成员挂钩下属自然村,确保每个自然村均有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挂钩,协助社区开展工作。 2、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全镇开展对十八大以后发展党员档案审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核销。向全镇所有党支部下发永嘉县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程序指南手册,供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组织镇级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依照《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规范手册》认真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流程相关材料要求。 (六)关于“五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调查,分管领导对相关党支部书记予以谈心提醒。 2、建章立制。岩头镇于2022年9月20日起开展村民代表大会和“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制定《岩头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岩头镇村(社区)“五议两公开”制度》,要求村社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五议两公开”程序。2022年11月1日制定并完善了《岩头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限额工程申报登记流程。 3、加强业务学习。2022年10月15日红星社区驻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并参与“五议两公开”事项研究的全程监督。2022年10月22日召开全镇村干部、报账员业务知识培训会,2022年10月26日在红星社区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指导。2022年10月27日红星社区居监会开展村务监督事项讨论并学习财务、工程监督业务知识。 (七)关于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镇党委根据《永嘉县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缺勤缺会的干部书面诫勉处理。 2、开展基层党建大检查,发现并整改支委会召开不正常、支部委员缺会在内的各类问题,对相关村社及党组织负责人予以书面通报。 3、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加强制度约束。 (八)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查,个别党支部存在台账遗失的情况,镇党委责令相关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同时予以约谈提醒,责令立即整改档案管理工作。 2、出台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梳理村级档案管理员名单,落实专人专管。 3、加强阵地建设,改善村级档案存储条件。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支部会议动作。制作并下发会议记录模板1篇,供各支部参考学习。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大检查,发现并整改包括会议记录不规范、过于简略在内的各类问题。发布工作提示单1次,督促各支部提高对会议记录规范性的重视,同时提醒驻村干部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签。 2、严肃个别支部职责。组织开展基层党务人员专题培训1次,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务、村务及社务工作区别与联系的掌握。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明确基层党组织的治理核心和职能范围。 (十)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费管理。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镇组织办已常态化发布警示通报名单,对超3个月未交纳党费人数多于10人的党支部及超6个月未交纳党费党员实行月约谈。加强党费工作业务培训,设立村社党费代缴人员,协助村社高龄党员党费收缴。同时镇组织办联合红星社区党委对22名欠缴党员逐一约谈批评教育,相关党员已补缴应缴党费。 出台《岩头镇党员管理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办法》,对未按时缴纳党委行为加强整治。 2、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制作发放流动证,实现全员纳管。建立《岩头镇党员管理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对党员的制度约束,确保党员教育管理不漏人、不脱节。 (十一)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镇党委对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责令整改,现已落实到位。 2、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发布工作提示单1次,要求各村社结合二十大精神上好党课,增强村社党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自觉性。 下一步,岩头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继续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政治高站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压实责任、一抓到底;三是积极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相结合,进一步强化镇领导班子凝聚力、党员干部战斗力,全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镇域模范生、“拥江融入、产城融合”全县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77-67151028; 电子邮箱:yjxytzrmzf@163.com。
中共永嘉县岩头镇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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