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3/2023-30557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其他信息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队、中心),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167号)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开展永嘉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23〕8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落实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监管,集中攻坚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做好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有关工作,全面摸清汽柴油等成品油经营企业底数,依法依规打击未取得安全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黑加油站、非法流动加油车,有效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有效防范成品油流通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摸底排查,在前期落实柴油经营纳入许可的工作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立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台账;采用明查暗访、突击夜查等多种方式,结合群众举报线索、数字打非等多种手段,集中力量查清超许可范围、未经许可从事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形成整治问题线索台账。

(二)深入开展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并重点检查抽查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不到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逐家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三)督促指导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的汽柴油等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危化品装货前“五必查”制度,严格禁止对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一经发现一律立案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超许可范围、未经许可从事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在整治过程中及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开展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是省、市部署的重要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担当,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行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部署,集中攻坚。要在全县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相关企业底数,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进行集中梳理,开展集中攻坚,对前期及本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

(三)强化总结,巩固提升。要在2023年12月19日前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分析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及时分析监管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完善举报查处、日常监管、案件移交、信息共享等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汽柴油等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请将附件1和附件2于2023年12月9日、14日、19日报送县局基础科。


附件:1.汽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线索情况统计表

          2.应急管理部门检查执法情况统计表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附件.wps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