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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22/2023-30625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


高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楠溪江环境保护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并积极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进行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我们积极联合各相关单位和重点镇街,借力楠溪江民间护法队、绿色协会等社会组织不断推深《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教育。自《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们已累计针对条例进行专题宣讲60余次;印发条例单行本20万册,分发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旅游景点,在沙头、岩坦等进入楠溪江保护范围的点上设置手机提醒短信服务,切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楠溪江保护意识。在大力宣传《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我们定期开展楠溪江流域不文明或违法行为的劝导和监督;进一步深化“净滩行动”“民间河长监督”等活动,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治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楠溪江保护,大力营造“人人保护楠溪江”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大对楠溪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楠溪江中上游建设纳污工程的村居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围绕镇区的村居,二是距离镇区较远、点状分散的村居。对于第一种情况,我县优先采用纳厂处理的方式,对该些村居的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2015年至今我县已经在枫林、岩头、岩坦等8个乡镇建设了8个污水处理站,运行至今整体稳定,因省建设厅对出水水质要求提供,拟在今明两年对8个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提标,增强处理能力和提升处理效果,并对镇区内的截污纳管开展查漏补缺和修复工作。对于第二种距离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较远的,点状分布的村落,我县拟在十四五期间投入2.3亿元用于楠溪江以上农村污水新建改造工作(目前融资已落实4200万元,其他资金正在申报专项债解决),将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对楠溪江沿岸终端出水未达标的村居进行提标改造,对尚未建设污水设施的村居进行覆盖,争取在十四五末期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95%的目标。

三、对照“生态立县”理念,严格落实有关环保决策部署,坚守生态红线,维持楠溪江水生态平衡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将争取采购水上执法艇,用于非法捕捞和“三无”渔船打击,弥补水上执法硬件不足。通过科技下乡、集中执法行动等方式,持续开展禁渔期制度和渔业资源保护宣传,并借助永嘉电视台等媒体扩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保护意识,营造法治氛围。二是科学增殖放流。2023年计划增殖放流花白鲢1300万尾,利用生态调节来保护楠溪江水质。三是加强畜牧养殖管理。坚决贯彻“楠溪江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和精神,并根据“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对于禁养区外的,积极引导各类养殖户建设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养殖场,规范处理和利用养殖废弃物。通过农牧结合,广泛推广猪-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养猪模式,有效地消纳养猪场的排泄物,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增长的良好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对楠溪江流域的生活垃圾管理,净化生活环境

生活垃圾中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重金属元素且在长期堆放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若生活垃圾长期堆放在楠溪江流域附近必将随着雨水污染楠溪江水体。根据财政资金、地域特点、劳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现全县沿江部分乡镇主要采用市场化外包形式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并由执法局(或乡镇街道)进行考核监督,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目前全县生活垃圾已实现100%无害化处理。今年截止4月底我县处理生活垃圾104368.50吨。针对楠溪江流域及周边产生垃圾量未进行专门统计。此外,2023年新增的污水处理工程有4座,进一步增强了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为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今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办理环保类相关执法124件,处罚金额25280元。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打击违法行为。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楠溪江保护范围各类禁止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20〕66号)文件要求,永嘉县政府已出台《温州市楠溪江保护范围禁止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温州市楠溪江保护范围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划定方案》、《温州市楠溪江保护范围禁止游泳区域划定方案》、《温州市楠溪江保护范围离岸禁止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区域划定方案》等文件,保护楠溪江环境出台了多项措施。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各职能部各司其职,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力保护好楠溪江生态环境。

六、严格把关项目审批,严格控制无序开发

根据我县已划定生态红线,各部分将会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于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旅游及其他建设项目,一律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旅游项目的无序开发,力争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七、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重抓长效机制

根据《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各单位根据条例内部门职责,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责。为更有效督促各单位履行职责,下一步,计划建立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强化联合执法,更有效地落实相关制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楠溪江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谢浙鹏,电话:13968980809)。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