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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3-30607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住建函〔2023〕67号 其他信息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黄孙福代表:

您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中村(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您本身就有城中村(旧村)改造一线的工作经验,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县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建议很详细,也具备相当强的操作性。

在我县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确实存在大量的违章建筑,虽然都是违章建筑,但因建成年份不一样,建成原因不一样,确实不应该一刀切的全部按照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偿。我们城中村改造区块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冻结审批而造成的无房户,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搭建违章居住,这类对象一刀切的按照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偿,在情理上确实很难讲的通。我们也向其他县市区了解了相应的政策,确实,在这方面全市各个县市区的标准都不一样,例如鹿城区,2016年前建造的违章,按照建成年份不同而按照市场评估价不同的折扣给予购买一定面积的安置用房。

您有同样在拆迁改造一线工作多年,能够看到补偿政策的弊端,应该可以理解我们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无奈,我们这些年拆迁政策一直是延续的,尤其是对违章建筑的补偿更为谨慎,贸然修改补偿政策,容易造成前面已完成项目的反弹,同样是违章,早拆的没有赔,晚拆的可以赔,很难解释;虽然违章的成因不同,但是结果都是违章,有不同的政策也容易造成村民的抵触情绪,反而不利于项目的推进,容易造成信访。更主要的是我们县的财政确实太困难了,我们目前几户所有的城中村改造都是亏钱的,这么多项目加起来财政已经投入了几十亿,而再增加一些补偿,财政确实很难兜的住。

考虑到因冻结审批而造成的无房户,我们也在新的补偿安置政策中加入无房户可以按照综合成本价购买人均3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的安置政策,以保障这部分村民的居住权益。

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政策确实很难做到完完全全的公平,也只能够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做到相对的公正、公平,补偿标准也一直在向更合理的方向调整,感谢您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支持和付出,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也同样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继续出谋划策,完善我县的城中村(旧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政策。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