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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3-3060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住建函〔2023〕64号 其他信息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22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余海英等代表:

您于县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幸福小区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余海英等代表,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幸福小区管理的分析建议鞭辟入里、客观准确,很有建设性。幸福小区管理是一项社会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工作,各职能部门需要加强通力协作。我们也很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和您进行了沟通,并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政策处理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前的资格审查、任期、业主委员会主任的罢免等事宜,《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均有相关内容。1、筹备组、即将届满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党组织的指导下,根据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被推荐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候选人名单。2、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3、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三十二条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业主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请业主共同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或者其成员职务,并及时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或者补选、递补成员缺额。综上所述,资格审查由乡镇(街道)严格把关,任期及罢免由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所决定。

针对您提出的小区资金管理及业委会非法谋取利益等事宜。县住建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商银行、属地内有物业小区的乡镇(街道)正在推进“业财代理”工作,由第三方银行管理小区资金,让业主对资金的动向一目了然,能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对其他仍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核实,查处。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监控体制等事宜。县住建局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海报、宣传栏等形式向业主、住户宣传消防、防盗、电气等安全知识,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住户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防汛防洪应急演练。县住建局已在每周一晚上对我县住宅小区进行夜查,重点检查小区的消控室运行情况,对监控视频有死角、损坏、监控时间误差大等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届时回头看。

小区管理是我县发展的一项社会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工作,但最重要的是提升业主的主人翁意识,共同参与小区管理。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