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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3-3058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洲田等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开发永嘉古建筑的建议》(政协提案109号)收悉,经调查研究会商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县永嘉古建筑保护和开发的建议鞭辟入里、客观准确,很有建设性。我局也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并与会办单位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政策处理工作。

针对我县古建筑保护和开发的工作,我局具体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全力修缮保护、强化安全管理。我县农业农村局对古建筑有一系列排查活动,不断督促乡镇开展文物安全自查行动,不断提升文物安全检查常态化质量,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同时深入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配合开展永嘉县“百家修百屋”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行动,积极申报上级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力量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帮助有需求的村民修缮古建筑,保持古村落风貌;联合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主要抓好全县30个重点村落内古民居、古建筑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全面完善古村落的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时报批、认真实施。加强古村落内村民建房管理,完善古村落村民建房审批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惩处违建行为,拆除古村落内的违章建筑、不协调建筑,保护古村落、古民居的风貌特色。同时加强古村环境和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各重点古村,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及时做好村内和周边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拆改违章,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对于重点保护建筑,要严格按照消防的要求,以事故为警醒,做好消防安全的整改和智慧消防建设,并注重整体美观协调。属地乡镇政府和消防、文保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同时联合农业农村局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对古村内古建筑的门台、天井、正厅、屋面、墙体、面和门窗等进行整体的修缮加固,尽量保留原有风格,重点同时做好房屋水电设施改造提升和防火、防虫、防腐和防雷设施的建设。

二、精心规划编制、挖掘古村个性。考虑既要古村自身特色,又要保护好历史传统文化、改善古村周边环境的原则,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启动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是在拆除新村内危旧房的同时,对 古村现有民房的外立面改造、三线落地、道路改扩建、灯光亮化、 景观绿化等项目进行了整治和建设。 在完成前期调研和实地踏勘,并经过了村级意见征求和修改后,截止目前完成了 7 个省级重点村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并且通过省级专家评审。17个一般村的三年保护利用的建设计划也已经全部完成。二是开展历年村情况调研。通过省级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项目建设后,近年来在村民生产生活情况、村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调研,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撰写调研材料上报省办;联合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全方位、多角度地挖掘利用各个古村落的个性和特点,大力招徕优质企业和运营团队,对丽水街、苍坡、埭头、屿北、黄南林坑、暨家寨等古村落划定开发区块,吸引具备保护开发实力的古村运营公司进行整体或区块保护利用及运营,到达政府企业村民合作共赢;同时也积极号召村集体或相关乡贤能人牵头,进行整村开发或中高端民宿化改造。开发培育艺术家驻村、音乐、民宿等新兴业态,进一步打响楠溪江古村落品牌,推进古村文化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村民增收,形成古村落保护开发的良性循环。

三、传承永嘉文化,丰富乡村业态。依托楠溪江古村落古建筑,加大对永嘉四灵、永嘉学派、永嘉昆剧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发掘,打造“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全面彰显永嘉深厚的文化底蕴。坚持“建筑为形、文化为魂”的原则,把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和打造旅游品牌相结合,努力挖掘楠溪江古村落“宋”时村落文化内涵,结合耕读文化、永嘉昆剧等传统文化,在苍坡、丽水街、芙蓉、埭头等古村地做好文化传承。同时以楠溪江核心景区精品线打造为契机,统一规划古村商业布设,把古村与周边的资源进行整合,如丽水街、芙蓉村、苍坡村、狮子岩和滩地音乐公园等联合设计打造,完善丰富小吃街、民宿群、特色游船、风情酒吧等业态布局,以古村落、民俗风情、自然景观为依托,积极引导扶持各古村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永嘉旅游打卡点。 全力打造“月光”经济,实现古村观光游向休闲体验度假游转型,真正让旅游消费留的下,红起来。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