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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永乡振〔2023〕6号)文件精神,经过广泛宣传、农户申请、各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决定对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教育局复核通过的716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下达补助资金241.5万元(具体见附表)。补助标准及方式:符合条件的在校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通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一卡通”直补到户。 附件:永嘉县2023-2024学年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补助名单(第一批).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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