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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县中介审价单位联合对2019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立项的3个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和审价,按照《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和《永嘉县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拟对岩头镇塆里村等2个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永嘉县碧莲镇易安居家庭农场这1个产业开发建设项目予以安排补助资金共计37.07万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2023年度第五批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拟安排表 二、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238862。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五批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拟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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