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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达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向我局提出增加取水量的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永嘉县达丰矿业有限公司 取水水源:永嘉县南城街道新联村马岩底溪 取水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新联村马岩底溪(东经 120°37′27″)(北纬 28°08′44″) 年取水量:原最大取水量1.99万立方米,因增加生产线,原年申请取水总量已不能满足取水要求。现申请年取水量3.72万立方米,最大取(引)水流量102立方米/日,取水保证率为90% 若对本项目(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李修柱(永嘉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审批服务科) 地址:永嘉县下塘电业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7-57672673、0577-57672752 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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