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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2/2023-30419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3-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发改函〔2023〕61号 其他信息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李修伍等代表:

您提出的第2327号《推进城中村安置房光伏试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发展分布式光伏是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县政府十分重视。在“30•60”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县将全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工作,自2014年4月我县实现首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以来,截止2023年6月,全县光伏并网项目4001个,总装机容量达12万KW。其中居民屋顶项目3702个,装机容量3万KW;企业屋顶项目259个,装机容量9万KW。同时,我县金融机构逐步支持该领域项目,目前我县已有多家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贷款业务,如邮储银行、农商银行。

一、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已发布的推进整县分布式屋顶光伏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我县现有建筑物: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要达到40%;农村户用屋顶光伏安装比例要达到20%以上。现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应用,提高分布式光伏应用规模,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我局已与永嘉县供电局达成合作协议,由县供电局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建设时序,整体、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工作。

二、积极部门及政策支持。去年温州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号),要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等适宜场地空间配置太阳能光伏系统。要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造价按建设单位实际投资情况计入工程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作为住宅建筑的配套设施设备。

三、规范光伏行业管理。研究设置全县光伏企业准入机制,为加强光伏企业规范管理,促进资质好、服务优的光伏企业在永持续发展,我局与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国网永嘉分公司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永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规范要求的通知》。

感谢您对我县光伏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我局能源科联系。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