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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15户申请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 永嘉县2023年度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年审第二批).xlsx 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6795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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