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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沿江社区建设规划朝阳村白下局部区块规划修改》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2年12月20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6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东侧为戚伍庙,南侧为老41省道和G330国道,西侧为白下中街,北侧为山体,总用地面积为5.37公顷。 二、规划范围线(规划规模)的修改 将原规划04-01-08地块的东北侧约15米处规划范围外用地纳入《桥头镇沿江社区建设规划》,规划修改后,新增规划用地面积0.57公顷。 三、G330国道、辅道和白西路的规划修改 原控规的49省道升级改造为G330国道,依据G330国道的施工图确定G330国道的线位,在G330国道的西北侧新增一条辅道,道路红线宽度为6米,道理不定位,与白西路相交, 白西路的道路红线宽度由4米调整为6米。 四、文体科技用地(C3) 的规划修改 朝阳村-白下自然村三港殿被新增G330 国道占用,为了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拟在原控规04-01-08 地块东北侧约15米处(沿江社区外)新增一处文体科技用地(C3,文化设施)。 五、地块边界和用地编号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04-02-02地块分割成04-02-02a地块04-02-02b地块等2个地块,将04-02-04地块分割成04-02-04a地块04-02-04b地块等2个地块,将04-02-05地块分割成04-02-05a地块04-02-05b地块等2个地块。 六、用地布局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朝阳村白下局部区块的用地性质有所调整。 二类居住用地(R2):原控规的49省道升级改造为G330国道,本次规划修改后二类居住用地(R2)的用地规模有所增加。 文体科技用地(C3) 和道路用地(S1):将朝阳村原有的文化用地作为道路用地(S1,回车场),新增一处文体科技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U1): 原规划公用设施用地(U1)局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绿地(G):本次规划修改绿地面积增加。 七、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涉及的地块指标主要是为合理确定朝阳村白下局部区块的控制指标,04-01-05地块、04-01-07地块、04-02-04a地块、04-02-05a地块内桥头镇白下村等村居345户合法审批建房的退让要求依据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允许桥头镇白下村等村居345户退让不少于5米合法审批建房的复函》的要求进行退让,其他新建合法审批建房的退让要求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退让。 八、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增加的人口对桥头镇沿江社区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影响很小,加快了城镇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关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落实。 九、地块出入口修改 原控规04-02-04地块出入口为西, 原控规04-02-05地块出入口为西,修改后04-02-04a地块出入口为西, 04-02-05a地块出入口为西,其他修改地块的出入口依据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十、其它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6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公务网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件: 1-区位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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