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3-29299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2021年3月-2022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及有关受补屠工屠商: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和《永嘉县关于农业局要求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增加资金补助审核意见的请示》(永财农〔2018〕42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各屠宰厂(点)全年在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 2623642元拨付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监管发放工作。

一、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牛的屠宰企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300元/头补助,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按3500元/吨补助。

二、病害猪损失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补贴标准为800元/头。

附件:永嘉县2021年3月-2022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永嘉县2021年3月-2022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表

户名

畜禽

种类

处理

(吨/头)

单价(元)

补助金额(元)

备注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

12.6

3500

44100

无害化处理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千石肉联厂

2376.02

300

712806

无害化处理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桥头屠宰场

258

300

77400

无害化处理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大楠分公司

833.2

300

249960

无害化处理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大楠分公司

336.85

800

269480

所处理生猪产品折合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千石肉联厂

414.02

800

331216

所处理生猪产品折合补贴

温州博驰食品有限公司

215

800

1720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周晓东

5

800

40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谢文真

397

800

3176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林建

10

800

80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林宪忠

21

800

168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林祥崇

25

800

200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马忠勇

4

800

32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林学健

1

800

8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李美芳

2

800

16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金素军

28

800

224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刘小平

3

800

24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张天祥

8

800

64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冯毅

32

800

256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林祥敏

30

800

240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陈建翔

24

800

192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王辉琴

243.37

800

194696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金显孝

4

800

32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胡峰

118.98

800

95184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金海明

1

800

8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宁益达

1

800

800

病害猪处理损失补贴

合计

2623642

备注:牛处理量单位为吨,猪处理量单位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