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3-292870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鹤盛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Q-C2控制单元局部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鹤盛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Q-C2控制单元局部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已于2023年1月17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报批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1月18——2023年2月17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位置

本次修改区块东至东皋大桥,南临鹤盛溪,西侧和北侧沿雁楠公路。

二、 规划范围

规划修改区块位于鹤盛镇东皋村雁楠公路与东皋大桥交叉口西南侧,范围涉及《永嘉县鹤盛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Q-C2控制单元中的ZQ-C2-04ZQ-C2-05等地块,规划修改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31公顷。

三、规划河道的修改

规划修改将根据《浙江省永嘉县鹤盛溪、轩溪、梅坦溪、大矼溪、岩上溪流域防洪避洪规划》水利蓝线,将ZQ-C2控制单元内南侧的规划河道鹤盛溪水利线位优化调整,河道管理范围仍维持原控规的≥10米不变。

四、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的修改

规划河道鹤盛溪河道线位优化调整后,将两侧涉及到的地块相应优化调整。将雁楠公路南侧地块重新划分为ZQ-C2-04aZQ-C2-04b和新ZQ-C2-05三个地块,将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部分用地划分为ZQ-C2-04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剩余的用地划分为ZQ-C2-4a地块用地性质仍维持原控规的公共绿地G1)不变。ZQ-C2-05地块用地边界线向南优化调整用地性质仍维持原控规的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

五、地块出入口方位的修改

规划修改后,ZQ-C2-04b地块在北侧雁楠公路上开设地块出入口,地块出入口方位为北侧(N)。

六、 公共服务和市政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地块整体开发强度有所增加,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影响较小,建议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及完善其他设施配套,原规划设置的市政设施、配电房等仍按原规划配置,但相关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七、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与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控规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3年1月18——2023年2月17日(共30个自然日)

公告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图:

1、 区位图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