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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鹤盛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Q-C2控制单元局部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已于2023年1月17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报批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17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区块东至东皋大桥,南临鹤盛溪,西侧和北侧沿雁楠公路。 二、 规划范围 规划修改区块位于鹤盛镇东皋村雁楠公路与东皋大桥交叉口西南侧,范围涉及《永嘉县鹤盛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Q-C2控制单元中的ZQ-C2-04、ZQ-C2-05等地块,规划修改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31公顷。 三、规划河道的修改 规划修改将根据《浙江省永嘉县鹤盛溪、轩溪、梅坦溪、大矼溪、岩上溪流域防洪避洪规划》水利蓝线,将ZQ-C2控制单元内南侧的规划河道鹤盛溪水利线位优化调整,河道管理范围仍维持原控规的≥10米不变。 四、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的修改 规划河道鹤盛溪河道线位优化调整后,将两侧涉及到的地块相应优化调整。将雁楠公路南侧地块重新划分为ZQ-C2-04a、ZQ-C2-04b和新ZQ-C2-05三个地块,将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部分用地划分为ZQ-C2-04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剩余的用地划分为ZQ-C2-4a地块,用地性质仍维持原控规的公共绿地(G1)不变。ZQ-C2-05地块用地边界线向南优化调整,用地性质仍维持原控规的二类居住用地(R2)不变。 规划修改后,ZQ-C2-04b地块在北侧雁楠公路上开设地块出入口,地块出入口方位为北侧(N)。 六、 公共服务和市政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地块整体开发强度有所增加,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影响较小,建议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及完善其他设施配套,原规划设置的市政设施、配电房等仍按原规划配置,但相关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七、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与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控规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图: 1、 区位图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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