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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2年7月4日以来,受副热带高压中心控制,我县空气增温强烈,高温晴热更甚,各地积极开展农业抗旱生产自救。为鼓励各地生产自救积极性以及做好后期的抗旱和秋粮稳产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5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1〕5号)、《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农田沟渠抗旱临时疏通等相关费用补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乡镇(街道)上报的《关于申请拨付农田沟渠抗旱临时疏通等相关费用补助资金的函》,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275788.58元救灾资金予以拨付。 附件:永嘉县农田沟渠抗旱临时疏通等相关费用的补助资金名单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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