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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99/2022-29342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永嘉城区未划停车位置乱停车现象的提案》收悉,经商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自推行智慧停车项目以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停车的紧张局面,长期恶意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也得到了改善。然项目实施以来阻力不断,市民停车意识仅停留在“收费”层面且不予配合,为了逃避收费将车随意停放在非收费路段,导致道路拥堵,违停现象加剧。近日,我局承办人员主动联系政协委员进行面商,就有关事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开展交流。

一、关于停车收费标准问题

永嘉县智慧停车收费标准规定在《永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8〕94 号),依据该文件,永嘉智慧停车项目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而言,前半小时免费,首半小时后按阶梯价格收费(一类泊位,半小时后首小时内2元/辆,首小时后2.5元/辆/半小时),单日封顶价格为20元。同样是一类泊位,鹿城与瓯海的收费标准是前15分钟免费,首小时内3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后则是4元/辆/半小时,单日无封顶价格。泰顺则是前半小时免费,首小时后3元/辆/半小时,单日封顶价格为30元。因此,鹿城瓯海泰顺的收费标准均高于永嘉,不存在永嘉地区收费过高的问题。

二、关于市民抵触停车收费问题

之所以大部分车主的思维惯性仍然停留在“免费停车”上,本质在于其不了解智慧停车项目的优势,只关注收费,不清楚“智慧停车”项目背后蕴含的城市管理智慧。因此,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泊位停车自觉缴费的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宣传解读停车道路泊位收费的相关政策及规定,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对接各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督促运营企业以惠民、便民为出发点,进一步宣传停车收费的必要性和缴费方式的便捷性,强化柔性管理手段,主动承担告知义务,使市民从理解到愿意、从愿意到主动支付停放费用,让永嘉智慧停车管理模式更有温度、更暖人心。

三、关于城区执法问题。

辖区执法中队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采取徒步巡查、网格监管等方式,常态化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对现场发现乱停非机动车辆的市民及时告诫提醒并纠正违法行为,对非机动车车主不在现场并且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强制拖移。同时,辖区交警中队也会利用早晚高峰对道路周边的违法停车实施严查严管,通过电子警察和智慧交管平台进行抓拍查处,形成警城联动双重规范的高压态势。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