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办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查你园已自行停止招生办园,但到目前为止未向我局提出终止办学申请。请你园在接到本催办函后尽快至永嘉县行政服务中心(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90号)227办公室办理相关终止办学审批手续。有关幼儿园名单如下: 自行停止招生办园民办幼儿园名单
永嘉县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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