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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15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21年9月初启动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永嘉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计47个,其中部下发46个,省厅增补1个。通过实地核查和资料收集,2021年9月25日,我县完成了所有图斑的分类核定。第一批次22处计32个图斑通过省部两级审核,其中7处计13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经市政府同意,已在永嘉县政府网站公告;第二批次15处计15个图斑山通过了省部两级审核,其中2处计2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现拟将通过部级审核(第二批次)的永嘉县北城街道杭郭村、东城街道长源村2处历史遗留矿山予以公告。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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