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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部署和《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永嘉县立足当地特色优势“枇杷”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金溪镇枇杷核心产区和整体交通区位优势,拟实施“永嘉县枇杷核心产区产业提升与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以“科技驱动老旧基地技术更新、提质增效”、“配套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延长鲜果货架期,辐射服务全县特色水果产业”及“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与特色水果交易中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主要建设内容,整合地方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机构相关资源,提升永嘉县枇杷产业整体生产管理、分拣储藏和营销水平,实现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本项目预算建设总投资3930万元,现予以录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67028278、0577-67959865。 四、通讯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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