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掌握我县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切实解决现状不清、“家底”不明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大排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明确排查范围 按照到“十四五”期末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目标,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在上二轮调查摸底基础上,再一次查漏补缺,认真梳理老旧小区情况。重点排查2000年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计划或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小区。2005年前建成的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也可纳入排查范围。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排查的范畴。已在(附件3)内的17个小区不属本次排查范畴。 二、明确报送内容及时间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认真填报《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明细表》,明确改造方式,于3月10日前将排查表(附表1、附表2)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县“旧改办”。联系人:邵部委,电话:67952052,机关网682508,电子邮箱:157158501@qq.com。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旧小区底数排查是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排查工作请各地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全面协调解决排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旧改办”根据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上报的小区进行复核,复核后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向社会公布。 附件:1、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2、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明细表 3、温州市永嘉县“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2022-2-25永旧改办-关于深入开展我县城镇老旧小区底数排查工作的通知.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