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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2-29509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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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永嘉县碧莲镇森林消防队队员陈建华、邵嘉斌追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10月10日下午,永嘉县黄田街道联丰村狮子山上发生森林火灾。火势情况危急,陈建华与邵嘉斌所在的碧莲镇森林消防队接到应急调度任务,第一时间集合响应,消防队一行人兵分两路展开支援。陈建华与邵嘉斌两人负责给队友断后,沿途处理余火。面对蔓延的山火,陈建华、邵嘉斌两人不顾火势猛烈和个人安危,全力参与扑救工作。在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下,该场山火于10日当晚19时许被成功扑灭。但在人员清点时,发现陈建华、邵嘉斌两人失联。现场人员随即开展查找,在山火烧毁区域找到两人,经确认发现已无生命体征。陈建华和邵嘉斌均是碧莲镇森林消防队的骨干,多次参与全县各地的抢险救灾工作,只要队里发出救援信息,两人几乎都是随叫随到,多年来工作配合默契,用坚定的意志和无私的奉献精神默默坚守在森林防火第一线。

陈建华、邵嘉斌两人在突发灾害面前,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勇于担当的高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为树立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永嘉县碧莲镇森林消防队队员陈建华、邵嘉斌追记三等功一次。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