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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桥头镇中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01-03、02-01、03-01街区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永嘉县桥头镇中北部控制性详细规划01-03、02-01、03-01街区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修改。2022年9月7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9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东侧为溪滨西路,南侧为桥西南路,西侧为桥头街和桥西南路,北侧为埠头路,总用地面积为50.74公顷。 二、教育科研用地(A3)规划修改 2.1教育科研用地(A3)(桥头中心小学扩建)规划修改 由于溪滨西路的扩建,占用了桥头中心小学出入口的部分疏散用地, 致使桥头中心小学出入口(面对溪滨西路)产生交通隐患,在桥头中心小学的东南侧新增部分教育科研用地(A3)作为学校的出入口用地,规划修改将部分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教育科研用地(A3)。 2.2教育科研用地(A3,幼儿园)规划修改 原控规03-01-04地块土地使用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现状是一栋民宅改造的幼儿园,不满足幼儿园的规范要求和区域幼儿园的发展需要。 02-01-18地块和02-01-16b地块为拟待出让地块,近期急需进行开发建设,取消原控规03-01-04地块的6班幼儿园,将在原控规02-01-18地块内新增教育科研用地(A3,幼儿园),规模为12个班级。 三、文化设施用地(A2)规划修改 为了加快县政府待出让地块的开发建设,满足村庄安置发展的合理需求,拟将原控规02-01-02地块和原控规02-01-03地块的文化设施用地(A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将此两个地块的文化设施用地置换至原控规01-03-01地块内(桥头街东侧),规划修改后,文化设施用地(A2)用地规模不减少。 四、溪滨西路沿线标高规划修改 依据《永嘉县桥头镇溪滨东路、西路工程设计》的要求,对溪滨西路沿线标高进行规划修改。 五、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增加的人口对桥头镇中北部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影响较小,完善了城镇配套设施的建设。因此建议按规划要求实施,且相关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落实。 六、地块出入口修改 原控规03-01-07地块出入口为北,修改后03-01-07地块出入口为西北;其他修改地块的出入口依据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七、其它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9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公务网站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1-区位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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