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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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或延伸审计相关年度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永嘉县乌牛街道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三、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审计线索,并对审计组审计执法、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7-67222185,电子邮箱:yjxsjj201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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