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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1-28481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红枫古韵” 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的通知


枫林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上报的《永嘉县“红枫古韵”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报省政府同意,已列入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41号)已将项目补助资金下达县财政。

请你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班专人,压实建管责任,严格按照申报书和规划内容、建设时序组织实施。要把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作为我县引领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同时要严格按相关资金使用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每月底上报项目进度情况。

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对讨论、公示、招投标、开工、竣工等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和关键环节的现场记录,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对有一定历史和研究价值的各类文书、影像、图表、技术资料等及时归档保存。

附件:永嘉县“红枫古韵”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表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