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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助推永嘉教育发展,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瓯越情”教育基金各类奖励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基金〔2021〕3号)精神,现就落实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为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拟向温州市教育局推荐优秀校长2名(已预推)、优秀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4名,优秀乡村教师4名,名匠教师2名。原则上正职校长(园长)不参与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名匠教师评选。往年已获评市“瓯越情”教育基金各类奖项的,本次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校长 1.任正、副职校长(园长)10年及以上。中学校长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2.坚持正确的教育思想,具备较强的校长职业素质和较高的文化知识修养,品德高尚,作风民主,关爱师生,致力于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形成学校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出色地履行校长职责。 3.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积极构建学校文化,主持教育课题研究或改革项目,所在学校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推动学校持续优质发展,社会认可度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 (三)优秀教师 1.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义务教育教师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 4. 名匠教师由中职学校“双师型”专业课教师中推荐评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需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教师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者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或指导学生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三)优秀班主任 1.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20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义务教育教师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师德修养高,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具有表率作用。出色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工作效果突出。 3.曾获下列荣誉之一: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评比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 (四)优秀乡村教师 1.扎根乡村学校,在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以及享受当地农村教师特岗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教育思想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潜心育人,有从事乡村教育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出色地履行乡村教师职责,在学校和乡村受到尊敬并起到积极引领作用。 3.善于结合乡村实际,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创造性地开展适宜乡村儿童成长的教育实践。在课程教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方面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为乡村学生今后生活、就业、升学奠定基础。 三、推荐方法 优秀校长已由县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进行推荐,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名匠教师由各片区、学校按分配名额(附件1)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学校要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申报对象为中共党员的,所在支部必须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 (二)材料报送。各乡镇(街道)学校于6月18日前将《2021年“瓯越情”推荐对象学校公示等材料》、《2021年“瓯越情”推荐对象评选资格材料》(有关材料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合成一个PDF)、瓯越情推荐汇总表电子稿(excel格式)、个人先进事迹(word格式)上报教育指导中心各片区,片区汇总后按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于6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上报局人事教育科,直属学校汇总后直接上报。 (三)审议确定。县教育局根据推荐人选事迹及师德表现、民主推荐情况等,根据市局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合格推荐人选按市文件要求通过“教师管理系统”上报。 各单位要严肃提名推荐评选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教师疫苗接种情况列入本次评选综合考虑因素。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师德、纪检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局人教科章伟,联系电话:67222051、661155(教育网),电子邮箱:331656287@qq.com。 附件:2021年市“瓯越情”系列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
永嘉县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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