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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县文广旅体局
成文日期 2021-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文旅体函〔2021〕11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的函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确保顺利完成2021年度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现将《2021年度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的函》(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开工,按要求建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项目建设标准

(一)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配建不少于10件室外健身器材(含告示牌)(标准配套10件、15件、20件三种,每件需用地5平方米以上),配合器材厂商安装,整套器材集中安放,不允许同套器材拆分到几处地点安装。做好地面整洁化处理,配合周边环境绿化、美化。

( 二)标准篮球场

1.标准篮球场:场地为长方形,占地面积不少于28m×15m(四周各预留2m以上缓冲区)。

2.非标准篮球场:面积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篮球场,包括三人制篮球场。

球场周围设置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低于6m,配有灯光照明设施。鼓励采用低碳环保的太阳能等新能源、新材料。

(三)登山步道

登山步道的修建应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砾石道、间隔石道、台阶、桥梁、灰渣道等其他的辅助类道路。路面由主步道与两侧的缓冲带构成。主步道路面宽度一般应大于80厘米、小于150厘米,步高一般不超过25厘米,两侧缓冲带每侧不小于20厘米,缓冲带表面应有植被覆盖。长度5公里以上。(详见《温州市登山健身步道建设标准(试行)》(温体群〔2012〕35号)

(四)村级全民健身广场

适合不同年龄人群开展健身活动,总面积≧3000㎡(或≧2000㎡)。广场内应建有:

1.三片球类场,其中至少一片为标准场地;

2.一个1000㎡以上(或600㎡以上)健身广场;

3.30件以上(或20件以上)的健身路径或6件以上(4件以上)二代智能健身路径;

4.小型儿童娱乐设施;

5.公共卫生配套设施、无障碍设施通道和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栏;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及体育规范行为的标识牌。

(五)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

利用城市社区空间建设符合两种或两种以上体育项目综合利用的场地设施。运动场面积600㎡以上,由单片或连片运动场地、健身设施组成,配有灯光照明设施,根据体育项目特点设置围网,建在屋顶、公(铁)路边等有安全隐患地段必须配建高度不低于4m的安全围网设施。

(六)足球场

1.标准足球场:场地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m或少于90m,宽度不得多于90m或少于45m,应采用人工草坪或天然草坪覆盖,周边还需设置草坪延展区,满足安全缓冲和竞赛工作需要。

2.笼式足球场:场地为长方形,占地面积不小于28m×18m。足球场面层一般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人造草材料。球场周围设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小于6m。配置灯光照明设施。场地应主要满足开展足球运动,也可根据实际,满足当地群众对其它体育项目的需求。鼓励采用低碳环保的太阳能等新能源、新材料。

(七)百姓健身房

省级:按照《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百姓健身房 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20〕60 号)执行。

市级:按照《温州市百姓健身房管理办法》(温体群〔2020〕5号)执行。

以上项目,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并配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装置,实现动态管理。

二、项目实施步骤

1.2021年4月15日前进场施工;

2.2021年7月份安装有关设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室内(外)健身器等均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购买);

3.2021年9月30日前所有建设项目完工;

4.2021年10-11月开始,县文广旅体局组织验收;

5.2021年12月前迎接市、省两级抽查验收;

6.省(市、县)检查验收合格后,下达补助资金。

三、项目补助标准

1.健身路径工程:按0.1万元/件的标准予以补助。

2.标准篮球场:按1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补助。

3.登山健身步道:按10万元/条的标准予以补助。

4.村级全民健身广场;(≧3000㎡,35万标准予以补助、≧2000㎡25万标准予以补助)

5.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每个最高补助20万元。

6.笼式足球场:每个最高补助15万元。

7.百姓健身房:(符合市级一类百姓健身房标准的)的省市县共补助25万/个。

不符合市级一类百姓健身房标准的省级城市百姓健身房,省级补助6万/个;省级农村百姓健身房,省市共补助5万/个。

以上各项目建设经费不足部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行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村和社区体育设施项目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将列入今年体育条线考核的指标内容,各乡镇(街道)要确定负责人和联络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

(二)科学规划。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是推动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发展的基础。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意义重大。各地要特别重视选点工作,把设施建在安全可靠、环境优美、辐射面广、利用率高的地方,成为当地体育场地建设的新亮点,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品质。要集中优势资源、尽早组织力量投入施工,确保工程在9月30日前完工。

(三)规范管理。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施工。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体育设施的安全维护管理,积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体育项目建成后管理和维护困难的问题。

(四)检查验收。凡四周有围网的场地应镶有与项目和规格相配的运动形体标识和体育宣传标识,其中“体育让生活更美好”字样必备,形体标识和宣传标识各占一半。

(五)按时上报。根据市(县)政府督查工作要求,落实一月一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督查,从5月份开始,每月的20日前按附件2的形式,向县文广旅体局及时上报项目进度情况,县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黄海宝,联系电话:0577-57669905 ,手机:13868396661(机关网646661),E-mail:1150630009@qq.com。


附件:1.2021年度永嘉县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任务分配表

          2.2021年度永嘉县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项目进度表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