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1-275560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民办学校信息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4-22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文号 永教办民函〔2021〕15号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学校、局相关科室: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决定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凡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二)年检程序

1.自查。各民办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在5月10日前进行自查自评,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实事求是地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根据年度检查标准实事求是地整理相关台账及相应年检审批材料(具体清单见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市永嘉县-部门窗口-县教育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市永嘉县-部门窗口—民政局—其他行政权力—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要求上报的年检审批材料(含办学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通过民政局网上预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及学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在现场评估时由各片区收取,其余佐证材料在县局抽查完成年检确认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网上申报;民政局登记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统一免费代办登记证年检工作,学校不需再到民政窗口办理;县编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民办学校根据相关登记机关部署,做好法人登记证的年度检查、公示工作。

2.评估。各片区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年检评估工作,于6月1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现场收取通过初审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及其他年检审批材料。未通过初审的民办学校需限期整改后复查,复查后再收取相关材料。

3.抽查。各片区在6月15日前将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及其纸质稿签字后照片上报县教育局审批服务科(民办科),由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抽查。联系地址:教育局1617室,联系人:胡仁爱,联系电话:67222905、667927(教育网),E-mail:417276720@qq.com

4.确认。民办学校年检初审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各片区根据年检评估及抽查情况,将已通过年检初审的民办学校年检审批材料档案袋统一上交县教育局审批服务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7办公室),直属学校审批材料在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安排实地查看时带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在完成民政年检后以快递方式寄回。

民办学校收到寄回的办学许可证副本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市永嘉县-部门窗口-县教育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5.公示。在完成年检抽查后,各片区对本辖区内民办学校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后报送县教育局统一公示。

二、年检要求 

(一)年检评优台账资料时间跨度为2020年度1~12月份。

(二)检查方法:主要听取学校介绍、实地察看校容校貌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核对相关数据等。

(三)民办学校在迎检时要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并将办学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通过民政局网上预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及学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等审批材料放置在独立的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注明学校名称、详细地址(快递可接收)、联系人、联系手机号码等信息。

(四)年检时,民办学校(不含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供2020年5-12月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回单。

(五)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和合格者,年检予以通过。硬件设施与师资队伍等条件差、管理乱、评估分值低于60分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年检予以通过;整改后仍不符要求的为不合格,年检不予通过并取消相关奖励与补助。

(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能评为合格:

1.未按规定要求落实法人治理结构。

2.未按规定要求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3.未按规定要求落实收费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且未落实整改措施的。

5.管理混乱,办学质量严重低下。

6.学前教育存在严重小学化倾向的。

7.存在严重体罚学生(幼儿)现象的。

8.未完成教师培训任务的。

9.房屋质量安全检测不达标的。

10.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检的。

11.未开展教学活动的。

12.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情况严重的。

附件:1.永嘉县2020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流程图

2.永嘉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年度检查操作标准(试行)

3.永嘉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操作标准(试行)

4.永嘉县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评估工作用表

5.永嘉县民办学校2020年度教职工一览表

6.永嘉县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汇总表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永嘉县2020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流程图








上交档案袋封面内容:


附件2

永嘉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年度检查操作标准(试行)

指标

指标考核要点

自查情况

检查组检查情况

依法

诚信

20分

1.办学证照(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有效(一票否决项:“三证”需齐全、一致、有效,任何一证缺失或失效则年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2.章程规范且包含党建内容,并经审批(登记)机关备案(2分);做到党组织应建必建,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落实党的工作覆盖(3分)。



3.办学(园)规模适宜(5分)。



4.自媒体、校名、校牌、招生简章等合法、规范、准确(5分)。



5.不将办学场地出租给他人开展任何活动(5分)。



师资

队伍

20分

6.按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5分。台账、现配备情况相结合。一、二级幼儿园专任教师班师比1:2,三级、准办级班师比1:1.5)。



7.专任教师合格学历100%(2分),高一层次学历85%及以上 (3分)。



8.专任教师资格持证率达80%、90%、100%(3分、7分、10分)。



安全

工作

40分

9.校园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齐全、安全预案科学(2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位(1分);每学期开展消防等安全演练至少一次以上(2分)。



10.省市县“平安建设”明察暗访无被通报问题(5分);年度内无校方安全责任事故(5分)。



11.按规定配齐持证上岗的专职保安人员(2分);安保设施配置齐全、维护良好、使用正常(3分)。



12.食堂、小卖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营业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5分);饮食卫生管理要达到有关规定要求,食堂等级量化达到A级(3分),B级(2分),C级(1分);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1分);无传染病失控事故(1分)。



13.消防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要求,二层以上有双通道并保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按规定安装相应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可正常使用无破损、不使用易燃材料装修(10分)。



A5

财务

管理

20分

14.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职责明确(5分)。



15.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3分);有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分)。



16.有收费收费公示,收费票据合法,收退费行为规范,无乱收费现象,无经查实的投诉(5分)。



17.单位教职工工资通过银行代发(5分,能提供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回单得5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总分共计100分



附件3

永嘉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操作标准(试行)

一级

指标

指标考核要点及分值

自查情况

检查组检查情况

依法

办学

15分

1.办学证照(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有效(“三证”齐全且有效给10分,任何一证缺失或失效为0分)。



2.章程规范且包含党建内容,并经审批(登记)机关备案(2分);做到党组织应建必建,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落实党的工作覆盖(3分)。



规范

办学

40分

3. 依法办校,指导思想端正;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办学行为规范(5分)。



4.无擅自设立分校或教学点(5分)。



5.相应证件均在办学场所显眼处悬挂(3分)。



6.无擅自增加或变更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在办学许可证许可范围内依法办学、招生、收费(5分)。



7.招生简章、广告内容真实,并按规定到教育局备案(4分)。



8.机构实际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内容与《办学许可证》上记载的内容一致(5分)。



9.有与办学层次、办学內容、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资格(2分)。董事长、举办者、校长积极参加各类培训(3分)。积极配合教育局、学区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督查(2分)。



10.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3分)。



11.与员工依法签订并履行聘任合同,工资福利按时发放(3分)。



安全保卫25分

12.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落实,预案科学,签订责任书(5分)。



13.隐患排查、整改及时,记录齐全(2分);年度内无举办方安全责任事故(3分)。



14. 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消防演习或疏散演练(2分);“人防、物防、技防”到位(3分)。



15.消防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要求,二层以上有双通道并保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按规定安装相应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可正常使用无破损、不使用易燃材料装修(10分)。



财务管理20分

16.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职责明确(5分)。



17.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5分)。



18.收退费行为规范,无乱收费现象,无经查实的投诉(5分);有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分)。



总分共计100分



附件4

永嘉县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评估工作用表

单位名称(全称)


办学等级


详细地址

永嘉县    街道                      

法定代表人


举办者


联系电话


办学许可证号


法人登记证号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学校占地面积


学校建筑面积


产权所属(自有、租赁)


班级数


学生数


教职工总人数


专任教师人数


教师资格证人数


教师职称人数


参加社保人数


教师资格证率


教师职称率


参加社保率


专任教师学历人数

硕士


本科


大专


高中


课程设置一览表(仅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填写)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班级数

人 数

备注

1






2






3






4






5







附件5

永嘉县民办学校2020年度教职工一览表

单位名称:永嘉县                                                      填表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相应教师资格证

社会养老保险

学 历

职称

本单位

外单位

农保

个人

其他

硕士

本科

专科

高中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本单位共有专任教师    人:学历合格率    %,教师资格持证率    %,职称率   %,社保参保率   %。

附件6

永嘉县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汇总表

片区                        填报人:                         审核人:          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举办者

办学资质

分值

办学许可证

法人登记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自查得分

评估得分

确定年检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按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分类填写,同类中按镇评分值由高到低顺序填写。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