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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县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文件精神,要求各地上报2021年国有土地上的符合改造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计划或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2000年后建成的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不完善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房屋有结构安全隐患的小区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畴。二、申报改造内容 以确保老旧小区居住安全、完善居住功能等为重点改造内容,根据县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根据老百姓的需求,因地制宜、因项目而异来确定改造内容。三、申报改造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小区有要合法健全的业主委员会或自治领导小组; (二)小区居民有强烈的改造意愿,小区3/4以上业主同意,并征求居民意见(附件1); (三)小区有自筹资金计划。 四、改造资金来源: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住户自筹。 三、五、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梳理出辖区范围内符合改造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小区,指导其根据《小区改造项目居民意见征求书》(附件1)征求业主意见,并填写《小区改造项目申请表》(附件2)相关内容。核实确定后,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小区改造项目申请表》(附件2)汇总报县旧改办(设在上塘镇建设大厦2405室,联系人:邵部委,联系电话:0577-57669857,机关网:682508,邮箱:157158501@qq.com)。 附件1:《小区改造项目居民意见征求书》 附件2:《小区改造项目申请表》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 4日 附件1 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 小区拟申请进行改造,根据《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共同缔造”理念,需要居民承担部分改造经费,并对改造后小区实施长效管理,现由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书面征求居民意见: 一、 您是否同意对本小区进行改造? £同意 □不同意 请将您的意见在以上对应的□中打“√”,已签字但意见栏留空白的视为同意多数居民意见。 注: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建筑物本体改造资金中,居民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 二、您最希望改造本小区哪些项目? 请在以下您认为需要改造的项目后的□中打上“√”:如您认为小区不需要改造,本项可不填写。
业主(签名): 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房号:_____ 小区业委会(盖章) (业委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代章) 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小区改造项目申请表 申请日期: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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