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乡村振兴  > 乡村振兴
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1-28481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党建联盟”文明示范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永嘉县溪下乡刘山村:

根据《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永农〔2019〕54号)和《关于下达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党建联盟”文明示范点支持计划的通知》(永农函〔2021〕8号)等文件,刘山村“党建联盟”文明示范点创建已完成,按照基金支持计划安排和实际投入费用结算,给予4.755万元资金补助。

附件:创建“党建联盟”文明示范点补助资金表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农商银行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创建“党建联盟”文明示范点补助资金表

项目名称

创建单位

负责人

项目实施内容

实际投入费用

(万元)

补助资金

(万元)

“党建联盟”文明示范点

溪下乡刘山村

崔秀民

配置示范点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等设施设备。

4.755

4.755